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的主要依赖投资、出口、廉价劳动力、资源消耗的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到了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新阶段。商事制度改革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必须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发展增加新动能。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加快与税务、质检部门协调,积极推广“一照三号”模式,组织扩大“一照一码”试点,确保2015年年底前实现“一照一码”。要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 34项前置审批项目,同时配合中央编办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做好调查工作。要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继续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改革企业集团登记,进一步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要多措并举打造创新服务平台,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要加快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真正体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成果。要加快国家法人库建设,协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方案建设,继续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建设方案,探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在商事制度改革中的有效运用。
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要树立信用监管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加快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真正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严管目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与监管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加快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推动实现“宽进”与“严管”紧密对接。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作用,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协同共治机制。要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切实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要更加重视竞争政策,注重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同,充分发挥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要落实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紧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小微企业能便利地享受到各项政策。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针对新设立小微企业面临的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加大扶持力度,有针对性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扶小微企业度过初创期风险,延长企业的生命周期。要加强扶持小微企业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开展新设立小微企业跟踪分析,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深入调研了解小微企业在准入、经营、审批、税收、融资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和政策建议。特别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为创业提供工商注册便利。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在出席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的主旨演讲》,新华网,2014年11月9日。
责编/高骊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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