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先手棋”,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在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新阶段,商事制度改革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必须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发展增加新动能。
【关键词】商事制度 工商部门 改革 【中图分类号】F203.9 【文献标识码】A
国家工商总局以商事制度改革统揽全局,主动简政放权,勇于自我革命,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公示制度、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事制度改革释放了市场活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了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新设立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从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418.7万户,同比增长16.32%,注册资本(金)23.72万亿元,同比增长84.13%。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407.92万户,同比增长46.50%,注册资本(金)21.9万亿元,同比增长95.63%。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03万户。市场主体数量特别是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为稳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商事制度改革支撑了就业增长。就业是民主之本。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小微企业创业环境,促进了应届大学生就业,解决了部分失业人员再就业,转变了就业观念,对缓解就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3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58亿人,同比增加3672.52万人。其中,第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增加最多,实有1.84亿人,同比增加2864.32万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以及服务业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增就业不降反增,彰显了巨大的改革威力和市场潜力。
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了产业结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从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我国新增市场主体中有96.27%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50.66%,明显高于第二产业31.01%的增幅,第三产业企业占所有企业比重提高到了78.94%,充分说明了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向好的方向迈进。
商事制度改革发挥了改革“先手棋”和“突破口”的作用。通过工商系统自我革命、主动放权,带动了相关部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的改革,打破了市场主体准入的玻璃门,真正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还权于企业,使企业更受益、市场更规范、群众更满意。目前,“先证后照”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等跨地区跨部门、涉及各领域各层次的多项改革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