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的补偿,都是当权者说了算
虽然上文我们讲了那么多不讲理的征地拆迁牛人,但总归这是少数,历史上大部分的征地拆迁都是要给予补偿的。只是如何补偿,补偿多少,都是皇帝和官府说了算,百姓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宋元丰年间,因修建景灵宫,拆迁了不少民房,于是,皇帝下召,从市易务专款内借支了十二万缗,支付给拆迁户作为补偿。明万历年间,因皇家陵园占用民地一百余顷,政府决定分两种方式支付补偿金,一是直接支付现金价银一万二千四百十一两,二是免除当年税粮等项银三百一十五两。
一般来说,一个政权在建立初期,出于对利益重新分配的需要,对于私有权的保护会被淡化,但随着国家社会进入正常发展阶段,对于私有权的保护就会日益受到重视。如清朝初年八旗贵族跑马圈地,共圈占汉族人田地20万顷。开始圈的还只是无主土地,到后来就连有主土地一起圈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都被圈占,造成了百万余人破产失业,流离失所,大量流民、乞丐出现。后来朝廷看到了圈地的危害,便制定法律来规范圈地行为。顺治四年,就规定用延庆州、永宁县、新保安、永宁卫等地无主屯地来补偿圈地;康熙八年正式下达了停止圈地的命令,康熙二十四年又下令 “嗣后永不许圈”。雍正二年,宁夏要新筑满城,占用民田。皇帝下召用河滨淤地来补偿,并免除了六年的租税。清乾隆晚年在热河扩建避暑山庄, “广筑围场,杂植时花,分置亭榭”,供乾隆皇帝游玩。皇帝占用民田,当然给了百姓补偿,但民间还是不太满意,编了一句歌谣:“皇帝之庄真避暑,百姓仍是热河也”。光绪二十七年,各国使馆占用民房,共支付了三十五万两白银用于补偿拆迁户。
这些都是皇帝或官府临时决定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而且,在宣布给予征地拆迁补偿的文书中,一般都明确写明这些补偿,体现了皇帝和朝廷对百姓的体恤和仁爱。噫!几千年的历史,终究还是逃脱不出“莫非王土”的藩篱。
(作者为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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