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无论对于“当官的”还是老百姓,都是一件麻烦事!往往是,征地拆迁方软硬兼施,甚至威逼利诱;被征被拆方软磨硬泡,甚至群访、自焚。领导干部都知道征地拆迁工作不好干,经常抱怨说:“现在征块地、拆间房,咋就那么难呢?要在过去,那还不是皇帝一句话、官府一张纸的事?”古代的征地拆迁,真的是“皇帝一句话、官府一张纸”那么简单吗?
强征土地,丢面子,丢王位
《诗经》中有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似乎这天下的土地山川、一草一木都是君主的,君主想要点什么,就是一句话的事。但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历史上有的君主就犯了这个“认识上的错误”,结果碰了一鼻子灰,有的甚至连国家都丢了。
在春秋早期,发生过一次著名的征地事件,当事人涉及到周王室、郑国和苏国。郑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720年),周平王去世,周桓王继位。当时,周桓王看到郑国的土地非常肥沃,就有心将郑国邬、刘、蔿、邘这四处封邑据为己有。这几块地都在洛阳的东北部,即现在的偃师、孟津、沁阳三县,都是当时的富饶之地。为了顺利得到这几处土地,周桓王提出用其他土地交换。用哪些土地来交换呢?周桓王就动起了征收苏国土地的念头。于是,周桓王提出用本属于苏国的十二邑中部分田地来交换。周王虽然在名义上享有予夺封地的权力,但在春秋时期,这一权力已经形同虚设。此时的周王室只能处置王畿之内的土地,而对于封国的土地不再享有处置权,当然也不能再随意地征收。结果可想而知,苏国拒绝交出这十二邑来替周王换取郑国土地。周桓王虽贵为天子,最后还是碰了一鼻子灰。
还有一次也是周王室征收土地、强拆强占屋室苑囿,并引发王室政变的事件。上文谈到的周桓王死后,其长子姬佗继位,就是周庄王。周庄王非常喜爱他的姬妾姚姬,也非常疼爱姚姬所生的儿子子穨。周庄王临死前留下遗命,嘱咐蔿国、边伯、詹父、子禽、祝跪等五位大夫,日后一定要立姬子穨为周王。但子穨是庶子,周代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所以庄王死后,由长子姬胡齐继位,也就是周釐王。周釐王若奉其父遗命,应按“兄终弟及”传位于子穨,但他死后,其子姬阆继位,也就是周惠王。这让蔿国、边伯等五大夫十分不满。
惠王非常喜欢田猎,为了扩大他的苑囿以畜养更多的飞禽野兽,他便强行征收了大夫蔿国的菜园。他还大兴土木,扩建自己的宫室,由于大夫边伯的房屋邻近王宫,从而也被强行拆迁占用。惠王还夺取了子禽、祝跪、詹父的田地,收回了膳夫石速的俸禄。这些大臣本就不满,再加之利益受到侵害,他们便联合起来,奉立子穨为新君,以苏国为后盾,以武力征讨周惠王。周惠王流亡到郑国。这便是史上有名的“子穨之乱”。
后来,郑厉公和虢公迎姬阆回到都城,重新登上天子宝座。惠王虽然失国复得,但他无奈把酒泉(今陕西省东部一带)赐给虢,将虎牢(今河南省荥阳市西北)以东之地赐给郑,自己的王畿大大缩小。这也算是强行征收土地、强拆强占屋舍的后果吧。
征地拆迁,还得按法律办事
历史上凡是有为的君主都明白一个道理,要想自己的天下坐得稳,就得有制度,还得要自己带头遵守制度,否则的话,就会失国失天下。所以,古代的君主、官府即使需要征地拆迁,也要依照法律来办事(有时尽管只是形式上的)。
据《左传》记载,鲁成公十一年(前580年),周王室要征收“鄇田”,大概就在古温国、今河南武陟县一带。但是,晋国的大夫卻至却不同意,认为这块土地是自家世代祖产,祖宗之业不可丢,寸土不能让。周王室也不能强行争夺,便起诉到周简王那里。周简王派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去主持解决这场征地纠纷。郤至说:温这块地方,是我郤氏的封邑,不能失去。刘康公、单襄公通过查阅档案和文书后发现,当初武王灭纣,分封功臣和宗室,就把曾经助周伐商的苏忿生和檀伯达分封在温这一代。后来苏氏支持子穨发动叛乱,失败后逃到夷狄。周襄王为了慰劳晋文公,便把温地赐给晋国,该地先后为晋国大夫狐氏、阳氏和郤氏的封邑。这样从档案文书来看,温地本来属于王田,是“王官之邑”,是可以被周王室征收的。郤至不服,认为封邑不能被随意征收,还要理论,但晋厉公命令郤至不要争了。虽然最后,周王室获得了这块土地,但还是经过了一个法律程序、依照一定的历史证据实现的。这说明,在这一时期,土地的征收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才能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