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修建宫殿,占用了逢于何家的墓田。逢于何的母亲去世后,他提出要将母亲与父亲合葬,而父亲的墓恰恰在齐景公的宫殿里,这个请求遭到了拒绝。逢于何在半路拦住晏子,请求晏子帮助自己,声称如果父母不得合葬,自己便手扶丧车,捶胸顿足,告诉四面八方的人说自己不能让母亲安葬,然后饿死在宫殿门口。晏子见齐景公,开始齐景公很生气,认为自古未有把死人葬到王宫里的事。晏子却认为齐景公大肆修建宫殿,夺占了活人的居处;广建楼台亭榭,毁坏了死人的墓地。所以,活着的人愁怨忧伤,不能安居;死了的人尸骨离散,不能安葬。君主肆意享乐游晏,还傲视活着的和死去了的百姓,这不合礼制,不是君王应有的行为,不是保存国家之道。齐景公也觉得自己理亏,便答应了逢于何的要求,允许他把母亲葬进了王宫里。
《国语》中记载,鲁文公要扩建宫室,按照规划设计需要占用孟文子和郈敬子的府邸,便向孟文子提出为他在别的地方重建一所更豪华轩敞的宅院,用作交换条件。可孟文子并不买他的账,指出:自家的住宅和衙署都是君王所赐,先人所建,拆毁宅署有辱先君之命,所以不便遵令。衙署、车服、宅第都是为政权服务的,是职务的象征,是地位的象征,不能轻易改变,这是法律制度。鲁文公碰了一鼻子灰,又去找郈敬子试试,谁知道同样遭到了拒绝,鲁文公扩建宫室的计划只得作罢。
强征强拆,自古就有不讲理的
自从秦汉以来,除了个别短暂时期,土地私有制在整个封建土地制度中就一直占据重要地位。按说土地私有,土地所有权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建造于土地之上的房屋自然更属于自有财产,不能随意侵犯。但在专制体制之下,人民根本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更何况土地和房屋了。皇室贵族,强占土地和房舍,老百姓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晋朝时,晋文帝司马昭的孙子、齐献王司马攸的儿子司马冏,在晋惠帝时官拜大司马,担任辅政大臣。司马冏嫌他父亲以前居住的宫殿太小,便大规模地修建宫殿苑囿、宅第馆舍。按照规划,有数百间民房和一个粮食交易市场需要拆迁,这倒也不足为奇,夸张的是除了民房和市场之外,还要拆迁好几个政府机关,这要放在今天,想都甭想。可当时呢?人家司马囧是辅政大臣,权倾朝野,手里还掌握着兵权,连皇帝都不敢惹他。各个政府机关也都得乖乖地搬迁,更别说老百姓了。当然,司马冏也没落什么好下场,最后被处死,同党都被诛灭三族,死了两千多人,司马冏被暴尸于西明亭,三天都没有人敢收殓。
唐朝时,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备受唐玄宗恩宠,所受赏赐无数,于是她大规模地购买和修建宅第。有一次,她看上了京城一套大宅院,想据为己有。这家房屋的主人姓韦。一天,韦家人正在休息,忽然有一个衣着华贵的妇人走进门来,身后跟着几十个奴婢。这妇人谈笑自若地对韦家人说要买这个院子。韦家人世代在这所祖宅里居住,自然不肯卖掉。可谁知这妇人随即命人招来一百多工人,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所大院子给拆了。韦家人得知这妇人原来是虢国夫人,不敢惹,只得搬着行李暂且在路边栖身。虢国夫人在韦家地基上重新修建起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院,对韦家只是象征性地给了十亩空地,而地上的房子,却一分钱也没给。
宋朝时,被称为“南丰七曾”之一的曾布,曾作过王安石的助手,在宋徽宗时还担任过宰相。他的大舅子魏泰倚仗他的官势,打着曾布的幌子大规模侵占公私田园,连州县官也拿他没办法。有一次,魏泰竟然要侵占一处废弃的官邸,就妄称这旧官邸是一片无主荒地,从而据为己有。这时的地方官是欧阳修的儿子欧阳棐,这个人很正直,想收拾一下魏泰,可周围的官吏都劝他说:“这魏泰仗着他是曾布的亲戚,历来横行霸道。以前的官员想躲还来不及,您怎么还敢招惹他呢?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但欧阳棐不听劝告,坚持不给魏泰这块地。结果正如众人多言,魏泰通过曾布在朝廷里说了欧阳棐坏话,欧阳棐被罢了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