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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活力的公务员队伍(3)

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建设思考

当前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我国政府的行政效能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公务员激励机制仍然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而不断健全完善。当前,公务员积极性不足、服务民众的意识有待提升,尤其是极少数公务员缺乏工作的热情,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的创新性严重不足,公务员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引起广大人民群众不满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党政机关和公务员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当前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公务员激励制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效性的特点,公务员激励制度是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的激励在较大程度上必须依靠有效的制度予以保障。在公务员激励机制中,绩效考评的作用十分关键,然而当前我国公务员绩效考评体系还存在许多不科学、不合理的方面。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考核内容不够全面细致、考核标准难以量化、考核的结果不够多样、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之间相互脱节、测评技术和评估方法不够科学等,从而使绩效考评制度的功效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保险待遇等各项权利,但是,目前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同步,相同部门公务员的薪酬差距较小,不同部门公务员之间的薪酬福利差距较大。与此同时,目前公务员的晋升制度不规范,公务员的晋升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公务员奖惩的法律法规滞后,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奖励和惩戒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公务员激励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为了更好地激发公务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我国将公务员的考评与公务员薪酬、提拔使用、授予荣誉称号等结合起来,发挥了一定的激励功用。但是,由于在对公务员管理的过程中过于追求一致性,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对不同领域的公务员采取同样的激励手段,忽视了公务员的不同个体需求,导致激励手段的效用无法充分发挥,这主要体现在:激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五个层次,激励的项目较为单一,缺乏必要的灵活性;薪酬制度刚性有余而灵活性不足,欠缺对不同公务员之间不同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考量,“同酬不同工”的现象较为普遍;激励结果兑现不及时,导致激励的效果受到影响;在激励的方式上,目前主要就是对公务员进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缺乏内在的激励方式。

公务员激励过程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公务员激励的过程未能体现竞争的公平,对激励管理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在竞争未能体现公平方面,主要体现在当前“排斥竞争”、“无视竞争”等现象的存在,公务员激励的过程并没有体现出“绩效优先”的原则,公务员队伍中盛行所谓“潜规则”,部分地区、部分单位写在纸面上和讲在口头上的“明规则”失去效果,公务员队伍中随之出现不公平竞争,那些为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做出贡献的人没有得到相应回报,而部分无才无能的公务员凭借后台、关系、金钱等各种“潜规则”因素被提拔到关键性的领导岗位上。不公平竞争严重地限制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造成了极大负面作用。在激励的管理形式主义严重方面,当前公务员激励机制在部分地区、部分单位形同虚设,使激励形式化,甚至实行“轮流坐庄”的方法,部分单位对公务员的考评根据人员关系而非工作成绩进行,导致公务员激励的初衷遭到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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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标签: 公务员   队伍   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