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人代会未对相关议题作出决议
朝阳区此次增开的人代会会期为1天半。值得注意的是,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在听取该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后,只能通过讨论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而不能像年初举行的人代会会议那样,通过审议,对具体事项形成决议。
“这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增开人代会时遇到的法律瓶颈。”受访工作人员说,2015年6月22日,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而此前在2014年底召开的北京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曾提出,“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条件的区县每年可召开两次或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今年3月召开的朝阳区委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积极探索、逐步实现每年举行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政府半年工作通报,听取上年度财政决算和审计情况及本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其他事项,强化代表大会的监督”。朝阳区举行这次人代会,正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力度,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
然而记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以及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都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至于人大代表能否在增开的人代会会议上进行审议,法律上没有规定。
“人大履行职责也需要严格依照法律。”受访工作人员说,经过反复斟酌后,人代会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形式反映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审议决定,还是在今后由人大常委会作出。
记者注意到,“大会决议”对政府下一步工作,以及审计、预算和决算等均提出要求。为确保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能够被人大常委会会议充分吸纳,“大会决议”特别注明:“责成区人大常委会在充分吸收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法审查批准朝阳区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朝阳区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参会代表普遍对增开人代会并增加议事内容的做法表示支持。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节目主持人王晓佳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大多数人大代表来说,除了每年年初出席一次人代会以外,对区情的了解,更多是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来进行。对全区上半年的发展情况缺乏整体的了解。而年中举行人代会可以让代表更方便地掌握区情区况,对提出议案和建议更有针对性,也对代表更好地履职有很大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