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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法治:基层干部的思考与困惑(3)

赢得民心必须守住法律底线

张北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晓函

基层如何行好政,这是每一个基层干部必须答好的问题。现实中,有的说要解放思想、开放创新,有的说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从工作实践来看,最重要的是守住法律底线,这是基层行政的生命线。

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最易失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加快发展的前提是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如果有法不依,盲目从事,就会人为地制造矛盾和纠纷,损害群众利益。梳理张北县近年来引起上访的重大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在首位,主要是因某些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造成的。如果在工程项目立项、环评、人防、规划许可、开工许可各环节中,有一个环节坚持依法办事,就可堵住漏洞,而实际情况往往是各个环节都没有做到依法行政,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目的是通过依法、合理、科学的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并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基层政府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同群众的联系更紧密,如果守不住法律底线,出现违法行政行为,最终失去的将不仅仅是党委、政府的公信力,更严重的是失去民心。

消除公权力“信任危机”需政府主动作为

守住法律底线的重要性,还应体现在政府部门的主动作为上。政府乱作为不行,不作为更不行。以张北县一个乡镇频频发生盗采矿产资源案件为例,尽管多次安排部署,却始终打击不力,导致盗采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就是一些执法部门没有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行政不作为。这种行政上的不作为就是变相的腐败行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分子谋取不义之财的嚣张气焰,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危及了公共安全。政府存在的合法性、正当性是建立在公众信任的基础上的,行政不作为容易导致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信任危机,降低公众对政府的评价,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形象。

守住法律底线,就是要尊重法律权威、遵循法治原则,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一是学法。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前提,要把法律的阳光播撒到别人的心里,首先我们自己的心里要充满法律的阳光。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的良好风气。二是自觉守法。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用权要谨慎,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不以权压法、不以言代法,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和解决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发展。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越法律底线。三是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政府部门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强化全程监督体系的构建,突出监督效果,将监督与责任追究有机结合在一起,严厉查究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督促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对罔顾发展大局、搞部门和个人利益至上、我行我素的,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对效能低下、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点评

“法者,国仰以安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然绘就,如何促进国家治理、地方治理法治化,从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将是这幅蓝图中最浓墨重彩的篇章。

从张北县对于坚守法律底线的深刻理解,到枣庄市薛城区结合具体实践总结、提炼的四个要点,再到沙洋县逐步推进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有一个思路贯穿始终:以法治化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当前形势下,推进国家和地方治理现代化,切实可依的良策是什么?古人早就给我们作出了回答:“治民无常,唯法为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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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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