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
中共枣庄薛城区委书记 吴 磊
症结:基层干部缺乏法治思维
对策:网络普法模式聚创法治文化
基层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贯彻者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更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但在实践中,有些干部忽视法律,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自己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特权思想严重,认为权大于法,对法律缺少敬畏,甚至自认为位高权重,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不守法也无人敢追究,因而时常突破法律底线。二是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矛盾激化、干群关系恶化。三是把法律法规置于脑后,在工作过程中常出现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甚至任意在法外扩权,将一些“霸王条款”和“土政策”披上法律的外衣,以至破坏社会公平。四是有的领导干部虽然也懂法,知道违法犯法的后果,但总是心存侥幸,以为背地里干点违法之事无人知晓,因而恣意妄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不注意学法知法,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习惯把有限权力扩大化;另一方面是不敬畏、不遵守法律,习惯靠“拍脑袋”、个人说了算。所有这些,实质上都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法治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形成对法治本身的崇尚和遵循。
薛城区积极创新,搭建平台,探索创新普法路径,全面实施了“十个一”法治惠民工程,即每天一条法治讯息,每周一期《与法同行》专栏,每旬一期《释法明理》专题,每月一次法制主题宣传活动,每季一次法制专题报告会,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和一次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每年一次网上学法能手大赛和一次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普法考试,以及每年一次“12·4”普法宣传日活动、一次“法治薛城”建设表彰。围绕完善“123”网络普法模式,坚持把法治文化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注重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优势,完善“123”网络普法模式,形成立体化法制宣传教育格局。“1”是指利用薛城普法网平台,普及
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文化。目前已下载法律常识3600余条,《今日说法》、《法律讲堂》、普法情景剧等视频节目420余个。“2”是指办好《释法明理》电视专题、《与法同行》报纸专栏两个普法栏目,通过“律师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剖析典型案例,阐述法理知识。“3”是指开发普法赛吧测试软件、开设“法治薛城”微博互动平台、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让更多的群体在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条件下,灵活机动地参与普法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特别是普法赛吧测试软件,以动漫画形式引导青少年学生选择“普法赛吧”学习法律常识、体验网上快乐,这一做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症结:体制机制尚未理顺,观念实践存在冲突
对策:推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全过程干预机制
当前,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的观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现存的行政执法体制不顺,出现执法冲突问题,影响了法律与规章的执行效果;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违法行政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破解。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学法用法制度》、《科级干部及执法人员普法考试制度》等,聘请专家对领导干部如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开展专题讲座,通过网上测试和集中考试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测试,确保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二是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定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严把执法人员的入口关,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注重调查取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三是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全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论证80余次,草拟、审核区政府有关合同32项,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咨询意见的有42件,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5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0余份,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和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及听证、论证制度。为保障依法科学决策,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对涉及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肯定性及否定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要程序,未经风险评估论证的,不得作出决策。
症结:群众“信访不信法”,非法维护现象普遍
对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法律专家专业人士替群众“主张权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当前,群众“信访不信法”等现象比较普遍。如何引导群众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有效避免非法维权现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薛城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提出了将社会稳定工作重点由维稳向维权转变,从替群众“维权”入手,实现矛盾的初始化消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搭建维权平台。成立薛城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当事人搭建第三方服务平台,发挥知政策、懂法律、甘奉献的人大、政协退休老干部、老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丰富的调解经验优势,代替群众“主张权利”,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协会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91起、280人次,成功调解27起,收到了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良好效果,实现了群众维权和社会维稳“双效合一”。二是畅通诉讼渠道。实行群众来访法官介入制度,区级领导公开接访时,法官参与接访,发现属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引导至诉讼领域,对符合法定受案范围和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受理,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引导群众通过其他途径实现权利救济、正义伸张、矛盾化解。建立特殊群体诉讼的“绿色通道”,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及时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降低困难人群 “打官司”的经济门槛,有效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实施法律惠民工程。开展律师进万家活动,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深入社区、村居搞好法律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每月至少要访问3-5户困难群众,做他们的维权“代理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症结:乡土社会如何法理、人情兼顾?
对策:以群众路线的传统法宝践行现代法治人本精神
现代法治的根本精神就是人本精神。工作中,我们把落实以人为本法治精神的重点放在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上,通过搭建服务载体,畅通沟通渠道,力求做到干群和谐、群众满意,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一是开展双包双联,实现干部与群众联系“零距离”。为加强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从去年9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了“双包双联为民服务”活动,实行每名区级领导干部、每个区直部门分别帮包1个后进村(社区)和1家中小微企业;区级领导干部、区直部门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每人联系1户农村困难家庭和1名企业困难职工,共组织近千名机关干部下沉基层,联系帮包所有村居、140家中小微企业和1026户困难家庭,重点帮助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困难家庭救助、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工作。同时,结合“双包双联”,深入开展“走百村进万户访民情”活动,一年两次进行“全覆盖”式走访,让党员干部“沉下去”,让群众意见“浮上来”,全面掌握社情民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使党员干部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真正实现与群众“零距离”。二是强化社区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以城乡社区建设为抓手,按照1500户左右的标准设立1个社区,将全区城市社区由23个调整到49个,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50%以上是本社区居民,每个住宅小区选聘1-3名有热情、威信高、素质硬的居民担任社区助理员,建立社区管理服务的“神经末梢”;推动镇街三分之二的机关干部下沉到基层,民政、社保、公安等职能部门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功能服务,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栋楼、每户居民。同时,探索创新社区服务手段,建立数字社区信息服务平台,推行“订单式”互动服务机制,设置架空层打造适合邻里沟通、休闲健身的社区生活服务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管理服务。三是建立协调机制,提高群众对解决反映的问题的满意度。为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实行镇街每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区里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梳理上报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清责任,明确时限,归口办理,做到“群众有问题,干部早发现”,能够解决的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矛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