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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是改革的最终落脚点(3)

加大财政投入比例和政绩考核力度是关键

据贡森分析,我国社会政策体系不完善,社会体制的一些“老大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的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没有体现更加重视公平的基本原则。二是财政投入不足。三是现行财税体制对社会建设有多方面的不利影响。四是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民生指标比重偏低。

“多数民生指标缺乏明确的量化考核标准,对地方政府难以形成硬性约束,导致民生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落实难、考核难、问责难、兑现难。”贡森对本报记者说。

王列军认为,“社会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该有所区别,有些不能过度市场化。”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的最终方向是让百姓满意,增加社会和谐度,让人人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竹立家建议,下一步要依法推进改革,对教育经费的支出要统一纳入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应以中央支出为主,不要让县级占大头,中央占小头,中央与省一级要多承担一些责任。

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比例,王列军也表示赞同。他说,在筹资方面,中央对教育、医疗承担的责任还不是很大,70%—80%由省级及以下的政府承担,地方负担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

王列军告诉记者,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优势就是推动能力较强。比如,养老、医疗保险在10年时间就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这是别的国家做不到的。但是,在制度建设、管理等方面能力偏弱。另外,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的公平性较差。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样的,我们以人群来划分,把社保、医疗分不同人群进行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规部门保障较好,弱势群体保障较差。

在王列军看来,分人群并非绝对不好,关键是待遇标准要统一。德国和日本社会保障也是分职业组织的,但其待遇标准是基本一致的。而我国在待遇标准方面差别较大,公务员等人群保障水平较高,与国外差别不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还比较低。

因此,他建议,今后一个时期,要以“稳步扩大支出,尽快覆盖全民,着力均等机会,努力缩小差距,切实提高效率”为基本政策方向,坚持“公平优先,普惠均等;保基本,可持续;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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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芳]
标签: 教育公平   资助体系   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