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式
国家治理在永恒的矛盾中进步,这是积极的辩证法
“国家治理”并不能简单地从价值判断上分成“传统”和“现代”两类。各国各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同,“国家治理”的方法也应因地制宜,也必然多姿多彩。治理方法的标准不是价值判断,而是治理的效果:人民安居乐业代表善治,鸡犬不宁甚至天下大乱代表恶治。
按照流行的说法,区分“现代”与“传统”政府的要素有两对:民主与专制,法治与人治。信这种所谓“学问”的人认为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病症都一样,并给所有病症开同一个药方,即竞选和法治。
撰写“现代”法规易如反掌,但若硬要“闯关”就会搞得鸡犬不宁甚至天下大乱,由此产生负面的治理效果。仅靠两三个书本概念治国是要遭天谴的,如王莽。
唯物史观认为,上层建筑(法律规定和政府机构设置)的差异来自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差异。而唯心史观认为,上层建筑来自少数精英的“顶层设计”,而且这些“设计”塑造了生产和生活方式差异。因此,唯心史观否定上层建筑来自人们多姿多彩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如王莽那样信奉“制度决定论”,热衷“改制”。
治国靠的不是消极的“改制”,如同拆了克里姆林宫不等于建了白宫。治国靠的是积极的大政方针、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制度是社会存在的结果。政府不是空中楼阁,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社会在变化,制度也在变化。没有不变的社会,也没有不变的政府制度。给所有政府制度贴“两分”标签是浅薄的。从这个角度看,除了神学,世上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制度”解决方案。
所以,我们应强调“问题意识”,抓“主要矛盾”,出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出色的大政方针、明确的政治路线、统一的思想路线、严谨的组织路线比制度重要得多,并能促进制度不断进化。
解决主要矛盾的政策必然催生一堆新问题,催生新的主要矛盾。这就要求针对新的主要矛盾提出新政策。由此,国家治理才能在永恒的矛盾中进步。这是积极的辩证法。
因为认识到新政策会导致新问题,甚至担心可能提出错误政策,所以有些中华先贤强调“无为”,强调“顺其自然”。这是消极的辩证法。然而,由于当代的国家生存竞争非常激烈,消极的辩证思维已很少见了。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认为政府必须承担决策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正确决策的责任,为错误决策付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