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但社区的力量是无穷的
比较中国大陆与台湾城市社区制度化过程,可以有以下发现:
首先,不论中国大陆与台湾,尽管原因不同,但都曾出现自治功能替代或双轨运作的现象。虽然目前在中国大陆城市社区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尚不普遍,但以目前中国大陆城市住房自有率高达七、八成以上,以及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之间持续未解的矛盾,以房屋所有权为基础形成的业主委员会,在代表社区基层民众利益,甚至已比居民委员会更趋向自治组织。在台湾,邻里行政组织与社区发展协会双轨运作时有冲突,如果加上选举利益纠葛,这种矛盾经常成为社区不和谐的主要因素。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任何制度设计都难免有缺失,任何制度改革也都涉及得失权衡,如能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将更好扩大制度规范的效益并减少运作成本。
其次,两岸社区工作的原则及推动的项目,有许多相似的方向,可以相互借鉴学习。譬如说,中国大陆在城市社区建设所提出的六大项目,跟台湾社区营造所倡导的“六星计划”方向类似,显然都注意到这是社区自治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涵。
在当前两岸持续和平发展的大方向之下,透过两岸社区间的交流及经验分享,可以更好地促进两岸基层社会的紧密结合。通过比较两岸社区制度化建设,可以增加社区服务人员的交流,相互收获工作和管理经验。两地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异同,但是目的是一样的,就是建设一个文明的社区环境,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大家庭。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但社区的力量是无穷的。希望推动两岸社区常态化的互动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希望两岸民众共同协商,共同推动中华民族复兴,共同发展。
(作者为台湾成功大学政治经济研究所教授 )
责编/刘赫 美编/于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