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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城市社区建设异同(2)

台湾城市管理体制与社区总体营造:邻里行政组织与社区发展协会双轨并存

台湾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仍以民选的自治体制为主体,但在基层社区则呈现邻里行政组织与社区发展协会双轨并存。邻、里在台湾自治体制中构成最基层的行政组织,通常二十户以上构成一邻,数十邻不等构成一里。邻、里分别设有邻长、里长,里长经由民选产生,邻长则由里长任命,均受上级自治机关的指挥监督。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台湾呼应联合国所提倡的社区发展,又开始在全台各地陆续成立数以千计的社区发展协会。虽然社区发展协会在性质上属于民间社团,但在早期,许多社区发展协会多由官方辅导成立,而且在城市社区,通常每里都成立了一个社区发展协会,因此形成了台湾城市社区内双轨运作的体制。

有些台湾学者的研究发现,虽然邻里行政组织与社区发展协会成立的法令依据、组织形态、经费来源不同,但其辖区范围、参与成员、办理事务极为接近,因此二者功能高度重叠。由于台湾法令并未限制里长不得兼任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两职位又经过不同的选举方式产生,如果同一人或同一派人士同时掌握两个组织,则社区内双轨运作合二为一,经常是“一套人马、两块招牌”,社区公共事务的推动至少可以平顺;如若分由两派人士掌握,则双方可能各行其事,甚至出现冲突对立。

1994年以后,台湾决策当局开始大力提倡“社区总体营造”,以落实社区发展的新方向。根据官方公布的社区总体营造计划实施要点,社区营造强调“从文化切入,整合行政体系与社区资源,凝聚社区民众意识,参与公共事务,以促进区域人、文、地、景、产的永续发展,并协助乡镇及社区建立地方文化特色,展现地方活力,促成社区的永续经营”。根据这个规划方向,社区营造虽由政府主导推动,但其最终目的是要凝聚社区共同意识及社区自身的资源,政府最终将退却成为一个技术及有限资源的提供者,或仅仅是一个交流的平台。2002年以后,台湾决策当局开始进一步整合和推动与社造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之后逐渐形成涵盖不同层面的“六星计划”,包括产业发展、社区医疗、社区治安、人文教育、环境景观、环保生态等六个工作方向的社区营造模式因此确立。截至目前为止,全台六千多个社区发展协会,已有一千多个仍在持续推动社区营造工作,大大提升了社区参与及社区的共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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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艳红]
标签: 社区建设   异同   台湾   大陆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