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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者及其产生机理(2)

——对人民论坛调查发现的深度解析

核心提示: 既得利益是客观的,判定拥有既得利益的人是不是既得利益者,则要看其主观上有没有“自觉”

可见,判断既得利益者的标准其实也不复杂,在明显存在改革需要、很多人要求改革的问题上,如果一味从维护自己利益出发,想尽办法进行阻挠的人或群体,就可以视为既得利益者。

二、既得利益者的共同特点

与公共权力相联系的既得利益者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一般具有如下共同特点:

一是群体的狭隘性。不能简单地认为既得利益者是剥削阶级思想的产物。纵观人类社会各阶段的剥削阶级,虽然他们有剥削广大劳动群众的一面,但他们基本上还是在社会正常运行的框架内活动的。他们毕竟还有他们的“公”和“民”,还有着社会制度方面的目标追求和共性意义上的政治道德。而既得利益者与之相比则有本质的不同,其群体的狭隘,已经达到了极端的程度,除了他们自己,在主观上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代表其他群体和“人”的利益,在他们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和“民”。因此,他们没有任何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已经失去了对社会的最起码的政治责任,也无政治追求和政治道德可言。

二是行为的公开性。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源于制度安排,他们维护这种利益首先主要体现在维护这种制度安排上,打的也是出于“公心”的旗号,理由通常是冠冕堂皇的,是能够上得了台面的,至于谋私、捞好处,则属于制度后面的内容。所以其行为是公开的,在表达利益方面通常不怎么隐讳,使用的是合法手段。这使得代表改革的力量对他们的抗争不仅不能追究,也无法追究,甚至还不能不考虑。由于维护既得利益很少面临被追究的可能,也就几乎没有什么个人风险。所以,他们虽然极力否认自己是既得利益者,竭力掩盖自己的谋私动机,但在维护既有制度安排方面,往往又是无所顾忌,甚至肆无忌惮。

三是目光的短期性。只考虑行动或抗争能够给自己带来什么利益,尤其是现实的利益,至于将由此导致什么样的长远后果,对全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会不会导致他们赖以得利的制度、体制的最终崩溃,他们并不考虑,也没有多少担忧。如果一定要说他们还有所担忧、有所考虑的话,那就是担心在政局变化中这些既得利益能不能确保,能不能进而扩大。为此,到了一定的时候,他们更希望变更这种社会制度,更迫切盼望这一政治制度的崩溃,甚至亲自起来推动自己赖以获利的政权的垮台。试图通过采取这种主动的行动,以确保在新的制度下,自己已经占有的那些利益不被消减、不受损失。

四是资源占有的不公性。既得利益者之所以能够首先获得其他人得不到的利益,主要是依靠手中握有稀有资源,这通常是和政策或制度安排有关。因此,他们将这种特有资源视为命根子,只能扩大或增加,不愿减少,不让别人来分享,更不愿失去。为此,对有调整这种资源配置的各项改革,都会出于本能而反对。当然,反对的形式也不总是以抵制的面目出现,并不一味反对调整,有时也通过参与、打着拥护改革的幌子,乘机扩大自己对特殊资源的占有,使改革存在走调变味的风险。

五是政治态度的反动性。既得利益者在维护既得利益的时候,既可以从右的方面出现,也可从左的方面出现,但在本质上,却没有意识形态意义上的目标和追求,体现出的是反社会意义上的原始性和反动性。他们对任何意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改革方案,只要影响他们的利益,哪怕是一丝一毫,都会起来反对。为了这些最狭隘的私利,他们违背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本道德准则,退回到了动物最原始本能,不顾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丧失了最起码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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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赫]
标签: 既得利益者   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