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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腐败年轻化”的原因及预防对策(2)

“腐败年轻化”现象的原因分析

宗旨意识淡薄和理想信念产生动摇。从年轻领导干部犯罪的轨迹来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年轻党员领导干部,从其加入中国共产党至受到组织的提拔重用,所经过的时间通常只有几年的时间,其接受组织考验和接受生活、工作锻炼的时间过短,从而导致这些年轻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内部的锻炼和工作生活的锤炼不足,由于先天的不足导致其一旦走上领导岗位,面对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形势和各种各样的诱惑时无法保持“身子正”,容易偏离正确的人身航向,在违法犯罪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最后犯下后悔莫及、不可饶恕的错误。在我国目前改革开放顺利推进、体制机制处于重大转型的历史背景之下,由于我国现行的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已经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下各种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社会思潮之间相互激荡和冲突,从而对年轻领导干部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和冲击。

认真分析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年轻领导干部的成长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凡是最终走向腐败的年轻领导干部,都比较缺乏规范的工作纪律约束,比较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从而导致这些理想信念本身就不够坚定的年轻领导干部在信念理想、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奉献精神和具体的个人利益之间产生冲突之时,容易产生信念上的动摇,在心理失衡下容易做出有违道德标准的行为,甚至做出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在金钱及美色等其他非法利益面前丧失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操守。总之,在走上腐败道路的年轻干部身上普遍具有一些共同特点,那就是完全丧失了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丢弃了共产党人艰苦创业、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严重缺乏敬业精神、勤政习惯、慎独品质。他们在具体的贪腐违法犯罪行为中,通过贪腐搞“创收”的“积极主动性”大大提高,主动捞钱的意识和能力大大提升,侵吞公私财产和贪图享乐的胃口逐步加大,特权思想在具体工作生活中表现无遗,不可避免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权力失控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在最终走上贪污腐败违法犯罪道路的年轻干部中,大部分都拥有较高学历和工作能力,他们在走上贪腐之路前确实是比较优秀的干部,但是一旦被组织提拔任用到重要岗位之后,就迅速产生一种高高在上、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并认为自己拥有高学历、高能力而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改造、品德锤炼,逐步使自己的从政航道、生活轨道偏离正轨。这些年来,我国切实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制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部分年轻领导干部就是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走上领导岗位的。部分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步入领导岗位的干部认为自己完全是凭借自身的能力素质而走上领导岗位的,他们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因此并没有将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监督放在心上,导致在具体工作生活中我行我素、松懈自满、狂妄自大和唯我独尊。

从已经“出事”的部分领导干部中可以看出,其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存在少年得志、忘乎所以和孤傲气盛的性格弊病,明显缺乏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导致私欲不断扩张,最后越发不可收拾而走上犯罪道路。部分年轻领导干部“官大脾气大”,将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为了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一己之私,这些年轻的领导干部往往竭力拒绝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甚至想方设法阻止对自己的监督制约,将“弄权谋私”作为人生成功的评价尺度,私欲不断膨胀。某些职位上的领导手中掌握行政审批、物资分配、资金调拨、项目决定等相关权力,这些权力如果失去了监督制约,就极其容易导致权力的失控,容易使年轻领导干部在其事业的关键时刻、黄金时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年轻领导干部的前程尽毁,且给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同时,目前体制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够完善为年轻干部自身腐败提供了“条件”,成为“腐败年轻化”的重要原因。善于治理国家的人,都是能够通过制定有效的体制机制管理国家,以此达到管理国家并使民众皆服的目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通过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刚性不足,在体制机制上还存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漏洞。权威专家曾经指出,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避免干部滋生腐败的关键和保障。

近些年来,我国切实加大反腐力度,我党清除腐败现象的决心非常坚定,反腐败领域不断得到了拓宽,反腐败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是这些年以来我国所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情况表明,目前我国的反腐败机制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分制度机制的规定还过于宽泛和原则,其针对性、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某些反腐败制度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形成反腐败制度的体系性;某些制度体制规定得较好,但是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对反腐制度体制的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教育管理和干部考察机制滞后。极少数单位和上级部门领导认为年轻领导干部本身的综合素质相对较高,同时认为我国目前的党纪政纪较为严格,所以认为只要平时稍微强调纪律问题,进行一些党风廉政的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和警示就可以了,不必认认真真进行所谓的党风廉政、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同时,部分年轻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工作较为繁忙,刚刚走上领导干部的年轻人认为应该将主要精力用到如何推进自己领导下的各项工作方面,认为开展所谓的党风廉政教育是浪费时间,是不必要的事情。上述错误思想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领导干部平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开展具体工作为主要任务,将经济指标、具体工作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硬指标”,将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软指标”,领导干部的教育和自我思想改造成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摆设。

此外,少数年轻领导干部自身素质较差、学风不实、作风漂浮,当上领导干部之后,更加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教育要求,在参加组织和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的教育活动时马虎应对,回避问题,避重就轻,我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对这些年轻干部而言收效甚微甚至完全没有任何效果,教育活动成为形式主义、花架子。教育管理干部中的呆板现象也较为突出,导致所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缺乏活力,难以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要求。我们这些年来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确实可以发现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是,在发现这些存在的突出问题甚至是领导干部的错误时,相应的惩治教育跟不上,重保护、轻惩戒,从而使某些年轻领导干部心存侥幸,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党考察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在具体实际考察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绩”的考核有相应健全完备的考核指标体系,而对“德”的考察需要考察者进行主观判断,难以形成有效的对领导干部“德”进行考核的指标体系。不仅如此,在对干部提拔重用之前进行的考核还存在考察方法、考察制度、评价主体、考察结果的运用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只有逐项解决干部考察中的这些问题,才能充分发挥干部考察“将不合格干部拒之门外”的门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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