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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个案工作核心服务过程的模式建构(3)

由此,在第四阶段,亲躬的社会工作者成为职业价值观的教育者和实践者。案主随着现实目标的完成,从社会工作者的帮扶中也同时获得了一种真实可信的价值观。于是,曾经的被教育者—案主,如今便可作为一个教育者的角色,继续将这种观念传递给他人,而且可以由他人不断地传递下去。于是,社会工作者最初的工作便具有了“种子”般的功能,实现了价值的再生传递,最终为整个社会的健康福利与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社会工作者在转变阶段把教育实践通过彼此共证的方式转变成了教育规律,是理论—实践—再理论的不断提高过程,是更深层次教育目标的实现。

结语

社会个案工作核心服务过程的“新四阶段”模式,在实务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此模式程序模糊、收效缓慢,理论上的分析在实践中还未能一蹴而就地应用。但这种服务模式却提供了从工作关系及其质量成效的视角重新审视个案工作程序的新思路,深值探究。以此,希望“新四阶段”的个案工作模式,在更多的有教辅特征的行业(如教育、医护、养老、社区矫正等)中也能够发挥价值,从而为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管学院)

【注释】

①Jung, C. G. 1971. Problems of  Modern Psychotherapy:collected works of CG. Jung(vol,16)2nd e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55.

②Saleebey, Dennis. 2005. The Strengths Perspectiv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 the (4 ed) Boston: Allyn and Bacon, pp.1-10.

③Alfred, Adler. 1979. Superiority And Social Interest: A Collection Of Later Writings. W. W. Norton and Company, Inc. pp.29-39.

责编/韩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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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个案   核心   过程   模式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