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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德性发展离不开公共精神的培养(2)

核心提示: 面对多元文化与价值观的冲击,当代青年出现了德性评价与价值观导向的错位,这需要通过文化再造营造德性环境、自我反省促进德行发展的方式,让青年养成正确的德性评价;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教育实践,夯实思想道德、提升理性修养的方式,来帮助青年形成正确的价值引导机制。

当代青年价值导引上存在着失范现象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各种价值观念与文化涌入,原有的单一的价值结构发生嬗变,青年人的价值观念呈现出两面性,使得其价值取向、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撕扯与割裂。总的来看,这种双重价值性一方面造成了当代青年价值观缺失、理性能力欠佳,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价值观教育的不足。价值导引上的失范也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是价值感缺失。在多元价值观的涌入下,原有的价值体系受到冲击,甚至一些固有的传统价值观念遭到土崩瓦解。在这种态势下,很多青年人显得有些无所适从:从小学时候听老师讲,到中学时候看书上说,再到大学及从以后的社会工作经验中汲取,当代青年已然形成了一条属于自我的价值评判体系。而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原有的体系被打破,一些负面社会现象的涌现甚至让青年人失去了对基本价值观念的理解。在这些负面因素的冲击下,他们的价值感丧失了,而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形成,这就使得许多青年处于价值观念的打破与重构的过渡阶段,尚难一下子适应当下的社会环境,失去了对公共生活中一些现象的基本价值评判。

第二是价值观教育的不足。在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势下,青年人表现出的价值缺位固然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但更有价值观教育的不足。从我国以往价值观教育的实践来看,较倾向于用阶级观点评判事物的好坏,尤其是对公共事务,并且这种价值观教育多通过灌输的形式来实现。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逐渐淹没了青年想要通过独立的自我意识对社会现象做出正确评价与反应的能力。长此以往,青年人习惯了以这种价值观念去指导行为,逐渐变成一种无自主性、无独立性、盲从、迷信的“政治动物”。

青年人要真正将公共精神的内涵内化于心,并实现从德性到德行的转换

第一,文化再造、营造德性环境。公共精神要求青年以公共利益为重,能够以强烈的人文关怀与无私的精神投身公共活动。公共精神是通过外部教化产生的一种内在力量,用以指导青年人的行为。要不断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让这一精神内核逐渐为广大青年所接受、领悟,并用以指导其言行。此外,优秀传统文化也是滋养青年养成良好德性的重要法宝。只有不断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才能真正德润人心。

第二,自我反省、促进德行发展。外部文化环境的再造与滋养只是让青年人养成正确德性评价的一个方面,最重要的还在于,青年人要真正将公共精神的内涵内化于心,并实现从德性到德行的转换,这才是最重要的。这需要两个过程的推进作用:一是要从精神上自省。“所谓人类精神的觉醒,乃是指人类经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反省而达到的一种精神上的自觉”。这种精神上的自觉与自省实际上就是将青年人从公共生活中获得的感性经验进行重新梳理,形成一个清晰、稳定、客观的系统,进而以之为标准用来衡量自己的言行。二是需要将德性彻底转化为德行,以正确的德性评价为标准,在公共生活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一方面需要依靠比较坚定的内在心理因素,另一方面需要媒体不断加强引导,倡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德性修养,才能让广大青年能够按照正确的德性标准做出正确的行动。

要注重青年价值观导引机制的建立

所谓价值引导,是指价值观教育是一种有着明确目的和方向,投射、蕴含着教育者主观意志与价值观念的引导活动。要建立对青年价值观的导引机制,需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教育实践。一方面需要依靠大众传媒的力量,净化社会舆论氛围,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意识。另一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创新价值观教育实践。这首先需要对价值观教育设置明确的目标,制定严格的人才培养规格与标准,让教学实践有章可循;另外,合理选择、筛选价值观教育内容,应既包括主流意识形态,也包括培养青年人独立自主意识的部分,令其能够独立、正确评价社会公共事务;最后,需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与形式,使青年在价值观的实践教育中切实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做出正确的价值评价。

第二,夯实思想道德,提升理性修养。外部的宣传与教育的教化功用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青年做出价值评价的能力,但更要靠不断传达思想道德基础知识,让青年在不断接受熏陶中进而提升理性修养,不断进行正向刺激与激励,鼓励更多类似的价值观念涌现。此外,社会各界还应为广大青年树立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和氛围,不仅媒体需要加大宣传,每个公民也都需要提升自我的理性修养,在公共事务或者公共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正面的现象予以鼓励,对于错误的则要进行道德抨击。广大青年也应主动调整面对多元价值观冲击的无所适从,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升自我的评价能力,在公共生活中做出恰当的行为反应。

总之,在日常生活中遵循一定的公共精神不仅是对广大青年的要求,更是对所有公民的内在要求。只有多方协调、配合好,社会发展才能更加有秩序,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

【注:本文为2015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HB15SH02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中国梦’为引领的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研究”(HB15DD009)】

【参考文献】

①石海兵:《论新时期中国青年价值观教育的双重性质》,《现代教育科学》,2004年第4期。

②李柏:《浅论人的自觉及其困境》,《长白学刊》,2009年第4期。

③陈永森:《和谐社会与公民的公共精神》,《思想理论教育》,2008年第3期。

责编/潘丽莉 宋睿宸(见习)  美编/王梦雅(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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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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