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要求: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在竹立家看来,新规中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的诸多细致要求,特别是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以及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都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近些年来,一些事业单位管理层行政化、官僚化色彩比较浓重,事业单位领导与行政级别挂钩,一些人把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当做官位对待。” 竹立家说,在事业单位推行竞争(聘)上岗,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让领导职务与个人绩效挂钩,这就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
——任期多长?
新规: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十年
解读:剑指事业单位“门派”、“圈子”文化
中央这则新规在第四章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
具体的规定为: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新规在第八章“退出”中,阐述一般应当免职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的几种情形时,就包括“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此前,我国对党政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要求相对模糊。”竹立家说。
在分析新规这一条款的必要性时,竹立家指出,目前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人员,长期任职现象普遍,干部交流不足,晋升渠道僵化,这导致了一些事业单位内部官僚化严重,进一步加剧事业单位的行政化色彩。
竹立家说,此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受限制的长期任职,还容易在事业单位形成“门派”、“圈子”文化,在单位人员选拔任用方面,容易造成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的结果。
——如何考核?
新规: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解读:重在执行力度,应扩大员工评价权重
在第五章,新规重点明确了考核评价,并指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业绩导向和社会效益,突出党建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