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时政法治 > 深度观察 > 正文

河南担保行业的遗患(2)

关不进笼子里的“老虎”

事实上,在投资担保行业,河南此前一度扮演着探路者乃至领导者的角色。

作为河南最早的担保公司之一,发轫于2003年的河南邦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创立了独特的民间融资担保模式,即以一个借款人对应一个出资人,由公证部门对借贷交易进行现场公证,资金不过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只收取每笔业务2%~3%的担保费,并承担代偿责任。

这种“一对一”、“不摸钱”、“透明操作”的民间借贷方式,被称为“邦成模式”,因被广为效仿,又称为“郑州模式”,与以民间借贷中介为代表的“青岛模式”,以熟人借贷、地下钱庄为代表的“温州模式”,并称为中国担保业的三大模式。

“‘邦成模式’在河南被逐渐扭曲、变异,最终形成今天这个乱局,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位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些公司为了牟取暴利,渐渐地由最初的以收取“担保费”为生,演变成追求收取存、贷款之间的利差,非法集资应景而生。“但是,乱象的土壤还是个人的投资需求、企业的融资需求矛盾没能够有效化解。”

事实上,百姓的投资渠道狭窄与专业知识的匮乏,记者在暗访中亦有感触——在根本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质的平顶山市“永泰金融”、平顶山泰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泰丰担保”),两家公司经营人员均明确表示,投资者的资金将全部投向公司关联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风险存在失控因素,但投资者仍趋之若鹜。

而吸引投资者的因素除了高息之外,还有两家公司的“风控措施”——前者将融资方(永泰金融关联企业)平顶山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市价1.7亿元的商铺、楼房(作价2493万元)”作为抵押,后者将融资方(泰丰担保关联企业)平顶山鸿瑞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现房或商铺,以市场价与客户签房屋抵押、买卖合同,以此向投资人保证本息到期兑付。

“实际上很多搞实业的缺钱,就成立一个投资担保公司,以1.2分~2.0分等高息为诱饵,‘摸’老百姓的钱。”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调查发现,实业领域里的经营者谈及企业顶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自融自投”,多持理解态度。

以永泰金融为例,该公司推出的所谓“理财产品”为1万元起存,上不封顶,按金额大小给予投资者月息1.5%~2%的回报,年利率约为18%~24%;泰丰担保的月息为1.6%~1.8%,年利率约为19.2%~21.6%。理财周期均为3~6个月。

“企业从银行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含利率上浮、担保、评估、公关等费用)在11%至16%左右,信托综合融资成本在18%至26%左右。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门槛高、周期长、事难办,对于那些急于用钱或者属于暴利行业(比如房地产、娱乐行业)的企业来说,正门进不去,自然就找歪门邪道了。”河南某投资公司负责人如此分析。

龙多不治水?

采访中,亦有人将河南担保行业乱局成因的“板子”打在了监管者的身上。

“在担保业发展中,还缺乏整体的发展规划设计和全行业明确的规范。”河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张立功坦言,“这些金融风险跟监管缺位、行业规范缺失有很大的关系”。

在河南担保业发展史上,当地有关部门曾两次进行大规模规范整顿,以行政“控制市场准入”为主要手段,“运动式管理”风格似乎非常明显。

2009年9月,该省工信厅要求所有担保公司必须持有“备案证”方可运营,备案证需经该厅审批,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2010年底,该省又推行“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制度,取代“备案证”,规定每年开展银保业务达亿元以上的,才准予发证,以期通过提高门槛、控制数量,整治乱象。

但在清理整顿中,一些担保公司仍安然过关。2012年3月,《南方周末》等媒体曾报道其中存在的惰政与渎职问题:2009年9月开始,河南省有关部门在一年内发出1383张备案证,有些担保公司,在给审批官员“塞了红包之后,就顺利拿到了备案证”。

事实上,河南今年的这场清理整顿行动也缺少“神器”。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此次清理没有通过审核、发证的担保公司,主要是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引导、劝退为主,变更此类公司的行业名称或经营范围。“要想监管到不让一个人犯罪,很难。”采访中,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融资处副处长钟学涛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没什么大不了的。整得轻了,我们就换个公司名字再干。整得狠了,我们就给它(政府)扔到那儿。”谈及此次整顿,河南某担保公司负责人并不讳言: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担保公司涉及投资者多,资金数额大,至今尚在慢慢兑付。一些官员担心查封担保公司会激化矛盾,引发群众上访,意在“维稳”反被担保公司老板“绑架”。

而“政出多门”的现实,又让上述“通融”乃至“绑架”变得相对轻松。《中国经济周刊》调查发现,同为“草根金融”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却分属地方政府的工信厅、商务局和金融办各自监管,工商局虽不是主管单位,但却可以为担保公司提供更换“马甲”的方便……相关部门职能交叉,利益相左时,监管效果便大打折扣。

显然,民间金融科学管理与制度安排任重道远。现在,横亘在河南监管部门面前的一场大考是:通过审核的担保机构得以存活,没有通过审核的1000余家担保公司,其命运又将如何?

(记者 王勇 张伟 高汇)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责任编辑:李金芳]
标签: 河南担保行业   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