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民营经济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始终与改革开放的进程紧密相连。近五年是江苏民营经济实力增长最快、水平提升最大、作用发挥最为显著的时期之一,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和社会活力的重要源泉。去年,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4%,完成的税收占直接税收总额的57%,提供了80%的新增就业岗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开启了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历史新征程。在新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既是顺应发展阶段变化、积极主动作为的重要之举,也是促进江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之策。今后一个时期,江苏民营经济发展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转型发展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快推动政府转职能、企业转方式、社会转观念,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政府要转变职能创新服务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前提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重点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方向是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致力于加强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归结到一点,就是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
一是简政放权要精准发力。现阶段,简政放权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也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一招。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但与企业的实际感受还有不小反差。减少行政审批,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削手中的权、减既得的利确实不容易,但不管有多难,不管遇到多大阻力,都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把政府不该管的、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情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和效率最大化。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切实为企业松绑,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要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项目;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推进中介服务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培育中介服务组织,在充分竞争中把服务价格降下来。简政放权,不能自说自话、自拉自唱,搞体内循环。要多听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和评价,确保权力的“减法”能换来市场活力的“加法”。
二是优化服务要深处着力。优化服务无止境,企业有所求政府必须有所应,要贴近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在推进服务便利化、均等化、社会化这“三化”上做足文章,努力把企业“围墙外的事”办出高水平。政府流程再造是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环节,要科学界定部门之间的事权分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统一服务平台,能简的则简、能并的就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达到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公共服务首先“姓公”,均等化是其基本取向,为老百姓服务不能厚此薄彼,为市场主体服务应当一视同仁。对企业提出的合理需求,不管什么所有制、不管熟悉不熟悉,能办的都要积极地办、快速地办,使各类企业都能享受到良好的服务。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发挥市场作用,是公共服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鼓励引导民资积极投入。监管也是服务,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推进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与民营企业打交道,我们提倡君子之交,按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原则,毫不含糊地为企业搞好服务,绝不搞勾肩搭背、以权谋私。
三是落实政策要坚决有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目前情况下,落实好政策比制定出台政策更为重要。我们对2008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进行梳理,继续执行的政策已汇编成册,要坚决落到实处,需要调整完善的加快出台新的政策,特别是对“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要着力解决,给民营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政策落实要增强普惠性,不能像探照灯一样聚焦少数。要加强督促检查,减少“梗阻”行为,杜绝寻租现象,扩大政策普惠性,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不打招呼、不找关系都能享受到政策阳光的普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