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时政法治 > 深度观察 > 正文

新型城镇化待解的几个症结(3)

核心提示: 失真失实的城镇化率统计不利于科学客观考核评价人口城市化,不利于调动地方(城市)政府推动新型城镇化的积极性,不利于中央政府在科学客观评价基础上调动资源,鼓励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优势地区

第三,解决住有所居问题,推进完善住房公共政策。农村转移人口要真正在城市“留得下”,必须解决住有所居问题。但住房需求的多层次性是其显著特征之一,单纯依靠市场或政府都难以解决问题,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的独特作用,建立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特点的长期、系统、稳定的住房公共政策和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厘清市场、半市场、非市场的界限,才能真正满足各层次不同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房地产不动产特性,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地方(城市)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中央对地方(城市)政府正确履行区域(城市)房地产调控职能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改变地方(城市)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由于缺乏执政安全的硬约束而导致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强化落实住房保障职能,明确保障对象、保障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平抑房价,实现住有所居。

第四,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完善农业现代化推进机制。当前,必须着眼于城乡统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将两种福利制度有效衔接。农村转移人口真正进入城市,在获得稳定的“城市福利”保障后,必须放弃已有的“土地福利”。将已实现市民化的农村转移人口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通过合法形式,转让给种植能手或种植大户,从而创造条件实施大规模土地流转,并吸引城市资本投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提升农业比较效益,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注入不竭动力。

第五,解决发展载体问题,以城市群为主导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选择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经济实力雄厚或有相当基础,土地自然资源丰富,有广阔经济腹地,综合环境承载力强,潜力巨大的核心城市或城市群为依托,大力发展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鼓励错位发展,以城市群为载体,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新一轮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使工业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城市空间上真正实现,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作者为湖南大学兼职教授,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责编/徐艳红    美编/于珊

注: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原创文章,网络转载请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人民论坛》杂志”字样。书面转载请联系010-65363752或邮件至rmlt@rmlt.com.cn。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责任编辑:马静]
标签: 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