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人类社会迄今为止还没有没有家庭的社会。家庭随着社会的历史变迁不断生发出新的形态,也不断调整着自己的功能,调整着内部及其与社会的关系。家庭关系、家庭结构是研究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维度。一般而言,家庭关系是家庭成员之间涉及权利与义务、形式与情感的关系,它基于婚姻(夫妻)、血缘(亲子)或法律(收养)而形成,与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和家庭生命周期等方面息息相关①。家庭结构是指家庭中成员的构成方式、比例关系和相互作用的状态。家庭关系、家庭结构的变迁不仅对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也灵敏地反映着社会变迁与时代特征。
中国拥有漫长而丰富的家庭史与社会史,近代以来更是经历了剧烈而深刻的变革,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和理解中国家庭关系、家庭结构的变迁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从传统到现代的历史趋势,这个趋势使得中国家庭逐渐呈现出西方意义上的工业社会家庭关系的特征,但一部分家庭传统的伦理观、农业社会里的家庭文化遗产等却依然存在,与现代社会并存;二是兼具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特征的时代背景,虽然中国家庭的个体化和自主性在加强,但实际上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决策等依然受到国家政策的约束、甚至被国家计划所决定;三是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的复杂性对家庭关系的投影,这使得当前以及今后的中国家庭关系具有更多的异质性和不确定性,也使得其中出现的新现象、新情况可能比主流现象更值得关注,因为它可能代表未来的演化趋势。
传统社会与传统家庭的相互建构
中国古代家庭既是生活单位、又是生产单位。《说文解字》中,“家,居也”,从“宀”、从“豭”,意味着“家”不仅住人,而且养猪。兼具生活和生产功能是农业社会家庭的特征,这也使得中国古代社会更纯粹地以家庭为单元、为基础。在家庭生产中,“男耕女织”是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家庭生活、夫妻关系的一个缩影。这个缩影因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而得以延续,发展出了“男主内、女主外”模式,并逐渐由一种生理机制所决定的社会分工演化成为被社会机制所强化的家庭关系中的男女不平等。古代中国家庭的另一个缩影则是父权制,这一家庭制度与以儒家伦理为统治基石的社会制度达到了高度契合,决定了家庭关系的方方面面。父权制家庭首先是“三纲五常”的传播者与实践者,它将社会制度、规范与道德落实到家庭生活当中。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臣、子、妻要服从于君、父、夫;“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在规范君臣关系、朋友关系的同时也对家庭里的父子、兄弟、夫妻关系提出了要求。“三纲五常”将家庭关系与政治生活中的君臣关系、社会生活中的朋友关系进行了统一,把社会尊卑等级制度渗入到具体的家庭伦理中。其次,父权制家庭中的家庭关系充满着不平等,在这一家庭制度下,要求以男性长辈或男性年长者为尊,因此在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同辈关系以及夫妻关系中,父亲、兄长和丈夫拥有绝对的权威与权力,而家庭关系的不平等也作为社会教化的一部分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传递、内化。由于家庭关系的不平等,父权制家庭中的男性家长掌握着惩罚权、教化权、财产管理权和婚姻决定权等等,丈夫能够纳妾、休妻,而女子地位低下,需遵守“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此外,家庭制度也决定了家庭结构,由于父权制家庭中家长的权威,成年子女需孝敬父母、侍奉公婆,因此多对夫妻、多代人同居的联合家庭成为古代中国家庭的主要结构。
中国古代家庭的家庭关系、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在自然经济和儒学传统等多重作用下发展出了上述特征,当然这些特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不断演化,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在某种意义上社会就是家庭的放大,始终从家庭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相互影响中理解家庭关系、家庭结构的变迁,是一条正确的认识途径。传统的中国社会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传统家庭的建构,中国的传统家庭及其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特征又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的中国社会的形成,它们彼此相互作用、相互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