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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2)

二、建立在厂长(经理)全面负责下的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

体制

(六)按照《企业法》的规定,厂长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责任。为了与企业新的领导体制相配套,厂长必须对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负责。这种体制适应了思想政治工作是整个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要求,为改变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的状况,为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密切结合、融为一体,提供了组织和制度的保证。根据十三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和中央关于贯彻《企业法》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党组织应行使保证监督职能,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一般地说,党委书记可以兼任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副厂长,以适应厂长全面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新体制的要求。

(七)厂长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从企业发展和培养“四有”职工队伍的要求出发,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思路,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各种制度;2、负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3、推动各行政业务部门、车间班组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去做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干部的奖惩升降结合起来;4、健全民主管理,加强班组建设,支持职代会的工作,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发扬职工的主人翁精神;5、改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条件。

(八)党组织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动全体党员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2、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学习,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政令的贯彻执行;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掌握职工的意愿、要求和思想情况,主动做好群众工作;4、支持职代会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企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工会要广泛组织职工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活动,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共青团组织要按照青年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通过开展吸引青年和为青年服务的各项活动,培育新一代职工队伍。

(十)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纳入行政序列。企业党的组织机构和干部配备,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通知》中对大、中、小型企业的不同规定执行。

(十一)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只靠少数人不行,要建设一支包括专职干部和广大行政业务干部,以及党员、团员、先进模范人物、班组长和工会、妇女工作积极分子组成的宏大队伍。还要注意邀请有学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各方面专家和社会活动家来参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发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团体的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科学。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十分光荣而重要的事业。要注意挑选一批优秀的同志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所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行政业务干部,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学习用马克思主义说明实际问题的本领,学会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和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做人的工作。对于专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合理的切身利益应当给予关怀和保障。对于他们的待遇,应当同本企业的其他干部一视同仁,妥善解决。他们的职称问题,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研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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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