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民家庭越来越多,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这个变化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3日)
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这将有利于更好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3日)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要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或试点方案,加强指导引导和监督检查。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3日)
要研究开辟新的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3日)
去年十一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涉及十五个领域、三百三十多项较大的改革举措。其中,重点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中德携手合作造福中欧和世界》
(2014年3月28日),《人民日报》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