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适应国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呈现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新特点。
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针对抗疫实践中暴露的法治短板,着眼于构建更加协调、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加快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法等6项任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11项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和实施,推动依法做好公布疫情信息、调配应急物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等工作,用法治的力量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快国家安全立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维护国家安全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要。常委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重点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档案法,审议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这些法律,涵盖了经济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海外利益保护等领域,既是国家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律,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制定海警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审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兵役法修订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订草案,为国家领土安全、军事安全、国民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立法。制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印花税法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作出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这些立法,涉及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对外开放等领域,就是要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法律保障。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制定一部体现中国特色、符合国际惯例、反映时代要求的自由贸易港法,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动形成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良好社会局面提供了法律支撑。刑法修正案(十一)是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次修改,补充修改47个条文,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金融秩序、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环保等方面,对社会关注的冒名顶替上学就业、抢控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非法集资、刑事责任年龄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消费理念。聚焦特定领域、特殊问题,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拓展了立法工作方法和路径,标志着立法工作进一步向专业化、具体化方向发展。
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生态环保法律制度集成创新,本届以来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2部相关法律,作出1项决议,正在审议湿地保护法草案,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生态红线,守护绿水青山。去年12月通过的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的专门法。这部法律用一年时间完成了起草,又用一年时间进行了3次审议,常委会还及时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用法治力量推动实现长江母亲河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促进和保障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做好民法典实施相关工作。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常委会认真做好民法典实施准备工作,推动相关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完善,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做好宣传、推进、保障实施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