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健全法院组织体系。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六个巡回法庭审结案件1.7万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证机制。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31条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推进电子诉讼应用。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办理代表建议271件。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
2016年以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专门印发文件,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二是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建成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着力遏制规避执行行为,完善联合惩戒体系,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150项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3万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0.6万人次,限制出境3.4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16.3%、135.4%和54.6%。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5亿元,有效祛除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
三是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执行改革,完善符合执行规律的体制机制。制定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担保等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发布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划定高压线,转变执行作风。加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严格认定标准,定期依职权调查,发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
四是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核查清理长期形成的历史积案,彻底解决案件底数不清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发放案款960亿元。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涉民生保障案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每年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累计发放涉民生案款179亿元。
五是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各地法院从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形成强大声势,彰显法律权威。全媒体直播执行活动,生动展现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艰辛和成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分关心执行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现场见证执行,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来,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不怕牺牲,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等46名干警牺牲在执行岗位上。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能力,攻克了一道道难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基本解决执行难”虽然实现预期目标,但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还较为突出。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2019年工作安排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坚定必胜信心,立足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惩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服务三大攻坚战。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案件,促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下大气力推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和德治有机统一、相得益彰。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四是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实施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解决改革中的“温差”问题,让司法改革成效体现在审判质量效率上,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法官恪守司法良知。激励法官敢于担当、秉公办案,不回避矛盾,不惧怕困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并狠抓落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切实防止“灯下黑”,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