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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释放出的重要信号(2)

“通过一周的学习研讨,进一步认清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更加增强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进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更加感受到肩负的重托和使命的光荣。”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深有体会地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很多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面临中国的基本国情,因此,必须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首要前提就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说。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工作的导向。

司法体制改革是研讨的重点问题之一。学员们表示,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190项重大改革措施,涉及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的达84项,任务非常繁重,如果不统一思想,各自抱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改革就寸步难行。必须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才能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

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如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何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怎样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怎样提高刑罚执行公信力……在研讨班创新开设的“学员论坛”上,学员们围绕政法工作中各方关注的突出问题展开热烈研讨。

早在开班前,为增强专题研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央政法委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带着问题学习研讨”。因此,学员们的研讨中,有了更多来自一线调研的体会和思考,也有了更多新的理念交流融合——

“大事要立法,地方应积极制定法规条例;重大创新要修法,避免突破法律办事;决策要依法,各部门应聘请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工作要合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确保案结事了。”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寇昉对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有了更深体会。

“坚持统筹使用好惩罚和教育改造两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刑罚的功能”,引发了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的深入思考。他说,单独强调刑罚报应观念和片面强调“教育万能”观念都不利于预防犯罪,必须打破围墙思维,改进传统管理方式,综合运用好惩罚与教育手段,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多位学员提出,对于政法机关而言,提升理念,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升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理念一新天地宽。学员们纷纷表示,原来的一些旧观念、旧习惯束缚了执法司法工作,也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出现;现在通过学习研讨,有了新的理念作为行动的向导,自己对今后与时俱进做好执法司法工作充满信心。(记者陈菲、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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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