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工作,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积小胜为大胜,不能违背规律一哄而上。如果不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只想着出台新政策新举措,甚至比着看谁出的改革措施多,而不看是否符合实际,这不仅难有成效,而且是有害的。要按照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目标任务。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014年2月17日)
深化改革,难免触动一些人的“奶酪”,碰到各种复杂关系的羁绊,不可能皆大欢喜。突破既得利益,让改革落地,需要有勇气、有胆识、有担当。畏首畏尾,不敢出招,怕得罪人,是难以落实措施、推动工作的。全面深化改革是立足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进行部署的,目的是要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使整体利益产生乘数效应,避免一加一小于二的状况,防止局部利益相互掣肘、相互抵消。在地方和部门工作的同志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而不是各取所需、挑三拣四,甚至借改革之名强化局部利益。要注意避免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的倾向,避免不得要领、违规操作的倾向,避免缺乏信心、心存观望的倾向。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014年2月17日)
要注意打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思维定势有的是在长期工作中形成的,有的是个人立场、地位、利益决定的,有的是同现有一些工作格局、工作权限、工作机制密切相关的。事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过去合理的现在可能已经不适应,以前长期有效的目前可能开始失灵。正所谓“昨日是而今日非矣,今日非而后日又是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果完全顺着既有的思维定势来行事,可能就觉得不需要改革或不积极去推动改革了,就可能误事。我们说要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就是要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那些思维定势,顺应潮流,与时俱进。“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要做好承受改革压力和改革代价的思想准备,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利的,对最广大人民有利的,对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有利的,该改的就要坚定不移改,这才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014年2月17日)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2月28日),《人民日报》201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