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控制党员的总量
应该指出的是,在发展党员问题上不能采取关门主义政策。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不断涌现,他们迫切要求参加党的组织,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需要不断通过吸收新鲜血液来进行正常的新陈代谢,充实和壮大自己的队伍。党的基层组织也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党员,以保持经常富有朝气和活力。有的地方或单位党的力量薄弱、领导班子成员后继乏人,以致各项工作都上不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年不发展党员。实践表明,关门主义不利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但反对关门主义,也不是随随便便地把一个不符合党章规定的人拉入党内。因此,《细则》强调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细则》提出了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即“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新十六字方针与原来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相比,把“保证质量”改为“提高质量”,把“改善结构”改为“优化结构”,这表明我们党对发展党员质量和整个党员队伍结构的优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要强调的是,《细则》的核心思想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也就是说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控制党员的总量只是手段,目的是使党员真正发挥作用。“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也就是说《细则》是在进一步提高现有党员素质的前提下,对进一步发展新的党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就表明处分不合格党员是必要的,但并不是以此大规模的搞所谓“清党”。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细则》之所以叫细则,是说除了规定发展党员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标准外,对发展党员的程序和纪律也作了具体的规定。如《细则》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提出具体要求。《细则》还对严肃发展党员纪律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如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半年考察一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等等。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的、细致性的重要工作。《细则》强调的是注意细节。但细节不是纠缠于“细枝末节”,而是强调用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去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需要我们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广大党员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为契机,从源头抓起,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