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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教唆医闹可定罪(2)

最高法等五部门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从严惩处,但并非一味从严

孙军工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患者及其家属因不能理性对待诊治结果而暴力杀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医患矛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医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履行审判机关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医犯罪案件。

孙军工说,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并无过错,被告人无端猜疑,蓄意报复,犯意坚决,采取残忍手段杀害、伤害医务人员,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依法从严惩处,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对事出有因,犯罪情节较轻,且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法院在决定具体适用的刑罚时,也会依法予以考虑。

医疗机构需设立专门投诉管理部门并公示投诉程序

《意见》规定了处理医疗纠纷的三道程序。第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畅通投诉渠道,要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并要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程序、联系方式。第二,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的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第三,在第三方调解无效等情况下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医务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注重人文关怀,做好与患者一方的沟通工作。

“最高法出台的《意见》是及时的,它对危害严重的被告人严惩不贷,而对危害较少,有悔罪态度的被告人也考虑从轻处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姚克枫律师说,“《意见》主要是针对涉医违法刑事案件提出的,希望最高院也能尽快出台有关民事案件的处理意见。”姚克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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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医闹   医患纠纷   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