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较为突显
从以往披露情况来看,“吃空饷”现象尤其在一些基层县、乡镇一级较突显,且呈现人数多、范围广的特征。
本刊记者经过归纳发现,“吃空饷”者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是“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
二是“旷工饷”。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三是“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仍领取足额工资;
四是“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五是“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
六是“死人饷”。已亡故多年,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中,“吃空饷”者多数是属于有背景、有门路、有关系的人,这也无形中增加了清理的难度。
“作为一种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吃空饷’危害性不可低估,从大的方面来讲,不仅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损害了社会公平,而且还严重侵蚀了公共财政资源,损害了政府形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
“从单位管理的角度来看,‘吃空饷’危及到单位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工作绩效。”胡仙芝认为,“‘吃空饷’者占着编制、占着位子,但又不干事。在同一个单位上班,有的人一天忙到黑,工资不见得多,而‘吃空饷’者一年不见人影,工资还不少领,这种不平等,不仅于法不容,也于情不合、于理不通,往往会对在职的同事和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带来负面影响。”
在鲁照旺看来,“吃空饷”浪费了财政资金。“‘吃空饷’者长期不上班却领着工资,单位没人上班不得不再招临时工,相当于一个岗位要出双份工资。这虚耗了国家财政资源,也间接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违法成本过低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吃空饷”之所以屡禁不绝,权力监管失范、人事编制不透明、违规成本过低是主要原因。
“目前查处‘吃空饷’,主要靠单位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群众监督有其身份的局限性,而单位自纠相当于自揭伤疤,阻力大于动力,必然会出现虚报或隐瞒。而且在一些地方,被查单位、被查个人形成利益共同体。即使上级想查处,也会遭到暗中抵制,以致无从下手。”胡仙芝说。
在胡仙芝看来,“吃空饷”现象之所以普遍,与人员编制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有关。“一个单位的编制人数、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出勤状况往往只有单位领导和人事部门掌握,其他人员并不太了解。由于不公开、不透明,加上缺乏制度保障,使得群众的监督无法进行。”
“在一些单位里,即使有人知道有人‘吃空饷’,但由于当事人普遍有背景、有来头,而知情者怕举报影响自己前程,也就选择不吭声。”胡仙芝说,“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就是吃空饷的直接受益者,班子成员利益均沾,因此也往往心照不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多位受访专家还认为,除监督严重缺失外,惩处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吃空饷”泛滥的重要原因。
“从以往情况看,即使查出了问题,对提供‘吃空饷’者的惩处,也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仅是免职、警告、开除党籍等处罚。违法成本过低,必然会有一批又一批的官员在诱惑面前敢于铤而走险,难以消除其‘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势必陷入‘越是治理越是泛滥’的恶性循环怪圈。”鲁照旺说,“同时对‘吃空饷’者的处理,也往往是退款了事。”
“最近比较常见的一种‘吃空饷’是,有的领导干部滥用手中权力,提前安排还在读书的子女占用单位编制或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鲁照旺说,“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子女造工资单领钱属于骗取公共财物,是严重的以权谋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