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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2)

如何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

当前中国的社会矛盾嵌入了社会结构转型和制度变迁的因素,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就要承认社会结构转型和制度变迁的独特性及其对社会矛盾生成的独特作用。基于上述社会矛盾背景,社会矛盾的化解要创新社会管理。

以人民观的回归破除不稳定幻象。不稳定幻象其实就是一种以为社会矛盾很多、很严重,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很大的主观感觉。使得这种幻象得以产生的因素至少有如下几个:一是将社会民众的诉求表达与维护社会稳定对立,以某种“强制管理模式”压制某些社会群体的话语权利;二是缺乏应对社会矛盾的自信心理,以至于缺乏有效措施而形成的“矛盾敏感性”。这决定了我们必须要以人民观的回归来破除不稳定幻象:一是要将维护民众的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联系起来,真正明确人民幸福是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需求,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其实质就是营造能够给更多的人提供更多更好生存机会的社会环境;二是要树立执政的自信,增强体制容纳社会矛盾的能力。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能没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而能否容纳下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关键在于执政自信与否。执政的自信体现在政府能否勇于直面问题,并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这是衡量一个政府执政自信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目前各地实行的“一把手负责”、“一票否决”等做法,其实就是以压制社会矛盾的静态的稳定观来指导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思路。应该意识到社会转型推动中国社会进入了利益博弈时代,而“马拉松”式的社会分化酝酿社会利益冲突顺理成章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这些社会矛盾有相当部分其实是正常的利益博弈。所以,十八大提出社会管理三个重要途径之一的“动态管理”,就要求要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静态管理方式,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动态管理转变。动态管理的关键是建立各种意见和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的体制和机制,保障民众的话语权,打通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信息渠道,使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来又能得到制度上的及时解决,这有利于更好地平衡和协调各种利益矛盾。

以制度化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如果承认两极化社会中矛盾双方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截然不同,那么就必须承认社会利益高度分化的现实,承认不同的社会群体追求自己利益的合法性。这其中的关键之处,就是如何在两极化社会中寻找到制度性根源,破解社会矛盾对抗化发展的难题。要通过社会政策的改革和创新,来缓冲及化解社会矛盾。这就要使财政结构向民生和公共服务倾斜,在资源配置上要重心下移和三大部门平衡,着力加强民生、社会事业建设,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正如奥巴马连任后的第一份国情咨文,花了不少笔墨谈论美国的教育事业。在他看来,在高质量的学前教育领域每投入1美元,可以为整个国家节省以后在提升毕业率、降低未成年人怀孕率甚至削减犯罪率的地方将会用到的7美元。

以社会力量转变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利益主体分化而形成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问题是政府在这些矛盾和冲突中成为了矛盾的焦点。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与政府成为利益主体与民争利有关之外,更重要的体制性原因是政府职能模糊。要避免政府在社会矛盾中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就要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组织来凝聚利益诉求、增强群体行为的可预见性。同时,要通过社会组织间的合作协商,利用集体谈判的方式自行解决群体之间的矛盾,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和程序制定者以及矛盾调节和仲裁者的角色。这是政府向“社会放权”的具体举措,能够彰显出政府发展民主政治的执政自信。

以社会媒体减缓社会矛盾。我们应从网络技术发展、社会结构变迁和网络话语的转变这些方面认识到全媒体推动社会矛盾扩大化的原因。务必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设置相关制度,使得利益各方均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充分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务必增强政府部门的媒体素养及回应网络舆情的责任意识,把握网络的多媒体优势和多样性功能对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必须认识到网络舆情导致执政话语权的转换。网络时代的到来,彻底颠覆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线性传播模式,导致了公权力在媒体中常处于被质疑、被嘲弄、被道德审判的位置上,合理利用社会媒体化解社会矛盾刻不容缓。

(作者单位: 南阳师范学院)

责编/栾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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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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