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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网络群体的角色边界

核心提示: 网络递给了每一个公民向社会表达意见的“麦克风”,但却缺乏相应的“把关人”。政府、公知、公众在网络社会中应把握各自的角色属性,明确各自的边界,确保网络社会秩序规范有序

互联网的发展,给了每一个公民可以向社会表达意见的“麦克风”。但是,由于网络社会缺乏“把关人”,负面事件,乃至谎言、谣言等虚假信息经网民循环往复转帖传播,误导公众,扩大事件负面影响,造成无端恐慌,加剧社会危机状态。

如何趋利避害?关键在于正确把握网络社会中的角色属性。政府、公知、公众在网络社会中都扮演着各自的角色并各具特点,每一方在网络中的行为取向都会对网络社会产生相应的影响。因而,除以相应的法律规范外,政府、公知、公众在网络社会中应把握各自的角色属性,遵守各自相应的行为规范,明确各自的边界,确保网络社会秩序规范有序。

政府:包容而不纵容

政府要扮演好服务与监管角色,做好网络社会治理工作。对网络社会中的一些合理行为,给予支持和包容;对网络社会中的不端行为,要强硬说“不”,决不纵容。即是说,政府在网络社会治理中,应正确把握自己的角色属性:包容而不纵容。

怎样把握好网络社会治理中包容与纵容的边界?关键是看网络行为的出发点是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网络行为的结果是不是侵害人民的权益,是不是违反公共利益。第一,网络行为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对于那些为了公共利益,帮助政府、社会或他人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和避免损失的批评与责问,即便言论有些过激,方式不太对头,也是可以原谅和包容的。第二,网络行为以不侵害国家、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权益为底线。网络行为不能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进步的价值观念和公序良俗,不能诋毁国家、政府、公共组织及他人形象。第三,网络行为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不能为谋取利益、达到某种目的而制造谣言、谎言,歪曲事实,掩盖真相,混淆视听。

近年来,政府部门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中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对网络信息发布限制过严,特别是将危机事件、腐败案例视为“负面报道”而讳莫如深,对一些负面事件或采取 “鸵鸟政策”或自护其短,最终造成政府在一些重要的话题上、在本应发挥作用的领域里失语,不但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反而在客观上纵容了谎言、谣言等负面信息的传播,导致网络社会的信息混乱。二是政府部门对网络行为中存在的谎言、谣言等负面信息没能给予足够重视或者是及时的反应,致使负面信息的影响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进一步扩大,最后造成了网络社会中严重的混乱现象。

就政府自身的网络治理行为而言,既不能回避矛盾,文过饰非,袒护少数集团或个人非正当利益,袒护自身存在问题与过错;更不能因噎废食,因网络社会出现杂音和某些混乱现象就一概封杀,钳制舆论造成万马齐喑现象。政府在网络社会中,应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绳,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众的话语权,促进网络社会正面价值的实现;对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网络行为应坚决打击;同时运用法律法规等有效手段,保障网络规范、健康、有序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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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严 俊]
标签: 网络群体   角色   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