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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腐败周期律的根本途径(2)

核心提示: 依靠人民反腐,与依靠制度反腐,不仅不矛盾,而且应该是相互促进的。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一场反腐败的“人民战争”

依靠人民群众反腐具有巨大优势

依靠人民群众反腐之所以非常有效,是因为最有动力反对腐败的是人民群众,反腐倡廉工作最积极、最能动的要素是人民群众。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反腐败具有巨大优势。

一是人民群众反腐愿望强烈。由于既得利益作祟,反腐对于部分官员来说无异于是“割自己的肉”,所以,他们往往是消极甚至是抵制的。官员财产公示和公车改革等试点工作要么很难推开,要么虎头蛇尾、无疾而终就是证明。人民群众就不一样,腐败分子和人民群众的矛盾是对抗性矛盾,他们贪污敲诈实质上是压迫和剥削人民群众,人民群众自然最愤恨他们,具有反抗腐败分子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具有同腐败分子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勇气。

二是人民群众反腐力量巨大。腐败分子终究占社会人口的极少数,而人民群众占社会人口的大多数。腐败分子在人民群众的包围之中,他们的言行举动为人民群众所了解和掌握,只要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腐败分子就会胆战心惊,无处藏身。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知情权、参与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加速普及,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有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参与渠道。特别是近年来,网络反腐借互联网人多势众的特点,不受渠道和时空限制,门槛低、成本低、时效性强、效果明显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群众监督权力的新形式。由大量网民参与的网络反腐热潮正改变着中国的反腐格局。随着网上举报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官员因网络反腐而落马,中央已经看到了网络反腐在解决中国腐败问题中的巨大力量。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像如来佛的照妖镜,在它面前,一切腐败分子都无法逃脱应有的惩罚,这个巨大作用是其他任何力量都无法替代的。

三是人民群众反腐持久性强。行政与政治权力虽是一种公共权力,实际上又是由个人掌握和行使的,这种内在矛盾就使权力异化和以权谋私存在着可能性,就会产生腐败。而腐败侵害的是人民利益。19世纪英国思想家密尔说:“每个人是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唯一可靠保卫者。”只要腐败存在,人民对腐败的深恶痛绝就会一直存在,对腐败的监督就一直存在,不会因外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不会“一阵风”、“走过场”。有官员的地方就有人民群众,只要监督机制完善,腐败分子一现身,就会陷入人民群众的天罗地网,无所遁形。

依靠人民反腐需要进一步纳入制度轨道

我们常讲,预防和惩治腐败,根本的还是靠制度。依靠人民反腐,与依靠制度反腐,不仅不矛盾,而且应该是相互促进。依靠人民反腐,如果不能制度化,可能重演“文革”式悲剧;而离开人民主体的反腐制度,从根本上讲,却仍然反不了腐败。把依靠人民反腐纳入制度轨道,才是根本的根本。

一是要拓宽人民反腐的制度化渠道。近日,有媒体称,当前我国反腐倡廉中的公民参与遭遇现实困境。按现行法律,人民群众发现腐败行为,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信访、举报热线、领导接待日等渠道举报,但通过人大代表表达意见时间成本很大。信访、举报热线、领导接待日等又缺少制度化保障,导致举报线索受理数量大,查处数量小,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腐败犯罪及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也变相助长了部分通过制造群体性事件等制度外渠道甚至非法的反腐行为。必须尽快改变这种局面,通过疏浚现有渠道、开辟新的渠道,确保民众反腐能在制度化框架内进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信息时代,要特别注重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应抓紧制定有关舆论监督的法规,明确规定新闻媒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新闻媒体能依法履行其监督职能,切实成为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作、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心声的有力工具。

二是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规范。当前,微博已经成为网络反腐的主要阵地。应该承认这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公众反腐的重要手段。如果组织引导不当,其副作用就会出现和放大,甚至发展成“网络文革”。但如果领导和引导得当,我们就会最大限度地降低网络反腐的负面影响,发挥其正面积极作用。为此,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规范,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引导网络反腐理性化,把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的范围内进行。既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又要规范群众参与的操作程序,使广大群众能够真正依法有序和理性地行使好自己的监督权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原副政委、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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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建]
标签: 腐败   周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