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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读懂良法善治】实现法治中国,加快良法善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良法善治也迈向了更高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时代、国家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上了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善治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义和价值追求,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和前提。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良法“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只有反应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符合时代发展和公平正义的法律才能称之为良法。良法为实现善治打下坚厚基础,使得善治有法可依。良法在善治过程中推动各个国家机构依照正义程序、正义法律为人民服务、切实的让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善治是良法之目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仅仅只有良法并不能实现善治。法律体系的完善只是解决了立法层面的问题,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才能实现善治。同时,要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国家治理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提高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科学性以及民主性,实现共建共治共理的社会治理模式。

良法和善治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治理的良善化,而治理的良善化依赖于治理的法治化,从根本上来看,法治就是良法和善治的有机结合。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治理方式,法治要摆脱人治存在的随意性、专制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监督体系,保证有良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正向循环。

用良法促善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并加以实践,充分借鉴世界各国法治的发展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社情,为建设法治昌明、正义可期、国强民安的理想社会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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