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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

今年春节假期消费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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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开展“暖企惠民春风行”活动,该局青年干部走进辖区年货批发市场,主动服务,为商家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精准用税惠红利和真情服务,助力“年货市场”焕发勃勃生机。图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税务人员为商家解难题。

王旺旺摄(人民视觉)

本报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汪文正)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与上年春节假期相比增长12.2%,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增长12.4%,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其中,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同比分别增长10%和13.5%,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分别增长13.1%和8.1%。

生活必需品消费保持稳定增长。春节假期,粮油食品等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1.5%,其中,果品蔬菜、肉禽蛋奶同比分别增长39%、28.6%,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分别增长17.2%、13.2%。酒水饮料等商品需求旺盛,酒、饮料及茶叶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7%,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增长16.4%。

家居升级类商品消费增长较快。春节假期,家具、五金、文体用品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2%、8.6%和20.9%,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分别增长9.9%、19.4%、17%,反映家居升级类商品消费增长明显。

旅游及住宿服务恢复加快。春节假期,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倍,已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期的80.7%。旅游饭店、经济型连锁酒店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6.4%、30.6%,分别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期的73.4%、79.9%。民宿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受到游客欢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4.2%,比2019年春节假期年均增长13.3%。

返乡过节带动务工大省消费增幅较高。春节假期,部分外来务工人员返乡过节,受此带动,安徽、江西、河南、广西等劳动力输出大省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3%、22.3%、16.1%和23.9%。海南、云南等冬季传统旅游旺地增幅较高,同比分别增长1.8倍和30%。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