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加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今天恰逢第33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早预警、早行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自然灾害早期预警与应急响应行动机制,着力提高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我们要牢记总书记嘱托,持续推进灾害综合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实现灾害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行动,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气候变化加剧,全球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灾害冲击。2020—2021年,全球极端洪涝、热带气旋、极端高温以及寒潮和冬季风暴事件多发,强对流事件、极端干旱和其他风暴事件也不同程度发生,其中极端洪涝事件发生频次最高,为221次,占总数的51%。与过去30年(1991—2020年)均值相比,2021年全球自然灾害总频次偏多13%,直接经济损失偏多82%,其中洪涝灾害最为频繁,比历史偏多48%,死亡人口达4393人;风暴灾害造成直接损失约1377亿美元,较历史偏多133%;森林草原火灾影响人口增加219%,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09%。2021年,美国、加拿大遭遇有记录以来的“最热6月”,气温高达47℃—50℃,导致1300多人死亡;7月,欧洲中西部突遭“毁灭性暴雨洪灾”,导致282人死亡。
我国灾害风险日益增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重,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70%以上城市、50%以上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灾害高风险区。区域性洪涝、旱灾几乎每年都会出现,森林和草原火灾、地质灾害等发生频率高。近年来,暴雨、台风、洪涝、高温、干旱、风雹等天气极端性和时空分布不确定性增大,由此引发的灾害损失明显加重。据统计,2000—2021年,全国平均每年有3.3亿人次受灾,年均有2061人死亡失踪(不含汶川地震);每年因各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400亿元,约占世界的1/5。今年以来,前三季度我国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风雹灾害点多面广,高温干旱持续时间长、影响程度深,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07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52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其中6月以来,我国遭遇了本世纪以来第四次也是自1961年以来最强的一次高温干旱,多地最高气温超过44℃,导致浙江、福建、江苏、江西、湖南、四川等地多人确诊热射病,江苏、湖南、河北、山东、河南、陕西等地用电负荷屡创新高,工业限电保居民用电,多地农业干旱严重等。
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灾害风险形势,我们要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努力实现灾害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行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
新时代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明确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部署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突出强调要补好灾害预警监测短板,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着力加强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精准预警,严密防范,预警信息发布要到村到户到人,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和应对能力建设,强化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协同联动,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协同机制逐步形成。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职责,大力加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的信息共享、联合会商、协同应对,初步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应急管理部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中国气象局统一管理全国陆地和海上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承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水利部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自然资源部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工作。国家林草局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预警监测等防火工作。
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持续提升。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专项工程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水旱灾害、农业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7个单灾种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专项工程,加密自然灾害风险监测站点布设,灾害风险感知网络覆盖范围逐步增大,风险监测识别能力持续增强。统筹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获取我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海洋灾害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自然资源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各类灾害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随着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数据不断积累和预测模型不断完善,各部门开展了灾害性天气、水情、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地震等7类23种预警工作,灾害预报预警精准度显著提高、时效性明显增强、覆盖面逐步提高,灾害综合预警发布能力逐步提升。
灾害预警监测作用发挥明显。随着综合风险研判水平和灾害风险预报预警能力的提升,灾害预警监测在灾害风险防范应对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2019年以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累计发布山洪预警短信7762万条,启动预警广播138万次。水利部联合中国气象局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342期,各地转移人员66万人次。2019年至2021年7月,全国累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683起,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2.1亿元。2019年至2020年,农业因气象灾害损失粮食累计减少160多亿元。二是产生显著社会效益。2019年和2020年,山洪灾害两年平均死亡人数较“十二五”期间下降37%,较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前2000—2010年期间大幅下降78%。2021年5月,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相继发生了5.6级、6.4级地震,震中附近预警终端提供了快速科学的地震信息,及时避免了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
推动新时代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再上新台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摸清风险底数、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全面提升灾害预警信息的集约性、精准性、时效和发布覆盖率,强化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全方位防范应对重大灾害风险。
摸清风险底数,高质量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今年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收官之年,各地、各有关方面要坚持质量第一,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加快普查数据质检、汇交建库工作,推动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各地要统筹推进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工作,积极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烈度区划、洪水风险区划、台风风险区划、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等,形成高质量的全国灾害风险评估与灾害防治区划核心成果;围绕尽早发挥普查效益,充分利用已有数据成果,积极为灾害风险防范应对提供有效支撑。
强化规划实施,持续巩固提升灾害抗御能力。大力组织实施《“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将安全和韧性、灾害风险评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划示灾害风险区,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雨洪风险控制线等重要控制线,强化规划底线约束。继续深化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尚未完成预定任务的重点工程,推动锚定目标抓紧建设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形势和灾害发生特点,组织实施一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和自然灾害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夯实自然灾害抗御能力基础。
加强科技支撑,大力提升灾害预警监测水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加快组织实施“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加强灾害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打造一批高水平的观测站网、区域灾害综合风险预警试验基地。加强灾害监测空间技术应用,加快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加速灾害地面监测站组网,广泛开展基层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加快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贯通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
加强机制建设,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灾害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机制,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提高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和综合研判能力。推进预案修订,将高级别预警纳入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明确响应部门单位和具体行动措施,形成流程化、可执行的预警响应行动。推动规范面向社会公众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地区人员,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停止集会、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服务外交大局,健全国际减灾交流合作机制。继续推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务实履行防灾减灾救灾双多边合作协议。广泛宣传我国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和成就,深度参与制定全球和区域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相关文件和国际规则。鼓励和倡导市场和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国际合作,打造国际综合减灾交流合作平台,完善“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深化与周边国家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培育防灾减灾合作新增长点。推动我国防灾减灾救灾高端装备和产品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行动。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构建新时代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新格局,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