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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16字方针” 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习近平

9月11日,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发来贺信,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

习近平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带领13亿中国人民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

科学立法 巩固法治根基

“赞成2782票,反对30票,弃权21票。宣读完毕,通过。”

2017年3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上,这一天将被铭记。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诞生,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翻开了关键一页。

社会万象,纷繁复杂;立法所向,千头万绪。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立法应如何回应时代命题,引领国家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图片来源:新华社)

“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讲话回应了这个历史问题。

科学立法,体制先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重要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了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9件、涉及修改法律100件,废止法律1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4件。

2013年以来,国务院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43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43部,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先后“一揽子”修订行政法规125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133项司法实践中急需的司法解释。

每一项立法都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铁闸”:出台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进一步搭建国家安全领域基本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向公众传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坚定态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一系列法律试点授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我国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将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此外,“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十八大以来立法史上的又一件大事。2015年,我国立法法作出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目前为止,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地方性法规4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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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驰]
标签: 习近平   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