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鹰忠: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全面实现社会小康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从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来看,国家治理需要由多种类型、多个层次的社会规范构成的社会规范体系。现阶段,我国构建有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三个层面的治理体系,党的领导有成熟在理论和政治体系,政府管理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在社会管理领域仍在探索有效的治理手段。将标准化原理、方法引入国家治理层面,是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效率和质量,是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与国家治理创新的全新实践,能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标准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标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规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继“四个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国家的基本制度、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可称为定向性规范,这些最高层次的规范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都属于定向性规范,我们所说的统一思想,就是要在这些最重大的方向性问题上形成共识,齐心协力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而奋斗。
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制性规范。法律法规的产生途径具有规范性,规范的要求具有明确性,法治使社会行为的后果具有可预期性,因而成为社会有序运行的根本保障,是社会规范的主体部分。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标准则是作为规范性文件,可称为导控性规范。与刚性的法律相比,标准更加具体细致,是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延伸;法律主要回答“可为”还是“不可为”的问题,而标准则包含着许多定量要求,回答“如何为”的问题,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在社会规范体系中,尽管标准处于较低的层次,但它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时空更加广泛,对社会行为所起的作用更加直接,灵活性、针对性更强,修订更加及时,而且通过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培养习惯,渗入文化。因此,标准可以说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规范。
(二)标准化是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因此,借助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就是整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资源,充分运用标准化的手段探索创新国家治理工作模式,为解决目前国家治理中“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自由裁量,互不相关”,“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政府与市场关系混乱”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实现政府管理行为规范化、政府管理实施绩效考核目标化、政府公共服务指标具体化以及社会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三)标准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发展既涉及价值、理念、体制、制度等宏大问题,也涉及民生等社会生活领域中无数细微的问题,而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问题的解决,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载体,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有关国家治理层面的法制建设还比较滞后,有些领域还存在一些法律空白,要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法律规范缺位时的弥补支撑作用,避免社会生活在规范层面出现真空地带。此外,标准协商一致的属性、公开透明的公众参与过程,能够更加促进国家治理相关部门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也是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良好载体,特别是国家治理中包括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使其成为依法治理的细化指南。
(四)标准化是实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均等化必要手段
公共服务是社会服务体制和保障体制的重要内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可行的衡量标准,借助标准化的方法和原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各项指标可以量化,依据标准公开透明科学地规划、投入、执行,将有效减少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与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不均”的问题,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的重复浪费、效率低下现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公共服务标准在国外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中广泛应用。欧美等地区和国家将公共服务标准作为社会公共管理、公共财政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和核心,使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范围和均等化程度具备了基本参照系。公共服务标准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一系列的工作规范,也可以是一系列定量指标,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福利保障等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人员配备标准、财力匹配标准等。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南非把基本教育和初级医疗定义为基本服务,同时对两类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水平和构成等指标规定了细化的标准,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