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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8名省部级落马官员忏悔录:教育了别人而没有觉悟自我

编者按: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开设了“忏悔录”专栏,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剖析案情及违纪违法者的心灵忏悔,给党员干部以深刻警醒。

此前,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要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让高级领导干部清醒认识严峻复杂的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为此,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带您一起去看看部分省部级落马官员在法庭上或监狱中是如何忏悔的。

(胡长清临刑前 图片来自检察日报)

■ 胡长清

原职:江西省副省长

问题: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受审时间:2000年2月

判决结果:死刑

忏悔录:

我曾错误地认为,吃一点、喝一点算不了啥,根本没有去思考吃喝之中大有文章。其实背后藏匿着要你办事,今日不找你,总有一天要找你。事情不大,但他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要你出出面,说说话,帮帮忙。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这在我这里教训极为深刻和惨痛。

由一个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名副省级干部,是多么不容易啊!我悔恨莫及,成长起来了,生活好了,进了大城市,当了高级干部,可是把过去却忘记了,“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现在我犯了严重错误,真正体会到了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艰苦朴素的作风是多么重要!(摘自2003年1月28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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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忏悔录   落马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