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民革中央全面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并履行参政党职能大力加强组织和机关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民革中央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扩大社会服务成果、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新贡献。
【关键词】民革中央 学习实践活动 履职能力 自身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已于2014年11月30日在北京召开。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是为“十三五”开局打下基础的关键一年。民革中央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衷心拥护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充满信心。
全面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民革中央制定了《民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使活动有部署、有抓手、有辅导、有督导,组织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活动,对民革各级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民革中央中心学习组举行两次专题座谈会,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出把民革全党上下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讲话精神上来。民革十二届七次中常会对加强民革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部署,提出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清肩负的责任和面临的挑战,协助中国共产党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实、抓好,凝聚广大民革党员的政治共识,汇聚成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力量。民革中央主席班子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各位副主席亲自为各省市作主题报告,受到广泛欢迎。首次针对担任厅级以上实职的民革党员举办“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研讨班,强调民革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不断提高能力,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参政为民。各地组织积极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交流座谈、辅导讲座、演讲征文、表彰优秀等形式把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形成了领导同志带头、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的良好态势。实践过程中涌现出大量优秀民革党员,为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民革自身建设和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障。
全面履行参政党职能,大力加强组织建设
聚焦组织发展问题。民革中央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办法,围绕组织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职干部培养使用、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摸清家底,找出问题。按照民革中央关于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的要求,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共17018次,民革中央主席、常务副主席、驻会副主席参加支部活动共35次。通过参加支部活动,各级领导班子“接地气”、访实情,帮助基层支部“接天线”、谋发展。民革各级组织和党员发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目前共有省级组织30个,地市级委员会271个,县级委员会52个,基层委员会61个,总支委员会414个,支部委员会4539个。截至今年6月,民革党员总数112286人。
狠抓党内监督工作。民革中央扎实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更加有效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调研,了解各省工作情况,督促尚未成立监督委员会的省级组织成立监督委员会。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民革中央机关严格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如《民革中央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民革中央机关关于台港澳及海外华人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民革中央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健全了审批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
推进民革信息化建设。为在信息化时代加强民革组织建设,搭建各级组织工作平台,凝聚广大党员力量,民革中央选择民革浙江省委会和民革珠海市委会进行试点,初步建成“民革e家”信息平台,为搭建全党工作网络平台打下了基础。平台集信息发布、党务管理、辅助办公、互动交流为一体,能让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在平台上汇聚智慧、分享党内资源、助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党员之间沟通联系,营造积极和谐创新的党务文化,增强党员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期待“民革e家”信息平台能够成为民革的组织园地、温馨的党员之家!
民革中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5年,民革全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凝聚改革共识上多尽责,在推动科学发展上作贡献,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确保民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民革各级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革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提高履职能力的强大源动力,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将学习全会精神和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自觉性;二是将学习全会精神和民革十二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相结合,增强依法按章、循制履职的法治意识,做到议政建言、民主监督于法有据;三是将学习全会精神和参政议政工作相结合,围绕法治建设涉及的重大问题、选择一些重点课题如地方立法体制和机制改革、加强全民守法、司法体制改革等,开展专题调研,与全国政协有关部门共同办好“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专题协商会。四是将学习全会精神和社会服务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为营造良好法治文化、化解社会矛盾作贡献,在依法治国中建功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