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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一座新的里程碑——权威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3日闭幕,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党的中央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无疑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总目标与五大体系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全会提出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这是一个全新的表述,是对依法治国理论的完善和升华。

“如果说法律体系是一个静态的概念,主要是从法律制度建设的角度、从立法的层面谈,那么法治体系就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完整的系统性的体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实现了从制度到制度实践的飞跃。”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封丽霞告诉记者。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体系的提出是从全流程来抓实施,来保障法律的实施。

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马怀德特别注意到,全会强调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他认为,这说明我们党充分意识到,依法治国从党自身做起。将党内法规体系视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作为五大体系之一,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尤其对保证依法执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为执政党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确立一个明确的坐标。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甄小英表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实现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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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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