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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的法治观:依法改革、反腐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核心提示: “法令性则国治,法令驰则过乱。”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让我们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更加深刻地理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与重要性。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新华社发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2013年2月23日


【解读】

《依法治国,公平发展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对我们国家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莫纪宏:建设“法治中国”的辩证方法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过程中,以“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时代主题,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思想内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首先要抓好作为根本法的宪法自身的实施工作。作为依法治国逻辑大前提的宪法得到遵守,依法治国的各项事业也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抓住“依宪治国”这个法制建设的“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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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芳]
标签: 习近平   法治观   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