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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分支

谢志强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

国家治理创新是一个庞大的创新体系,包括政府治理的创新,生态治理创新,文化治理创新,社会治理创新,是各个方面的治理,在国家层面上就形成了国家治理体系。这里我着重谈一下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创新从源头上、根本上到底要解决一个什么样的关键问题?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问题,那么社会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怎么处理好?简单讲就是政府做减法,社会做加法,政府要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的职能,从管制到服务。政府要瘦身,从大政府变成小政府。社会要做加法,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改变目前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变成小政府大社会。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做:

第一,理念问题。社会组织的着眼在我们社会治理创新中到底处在什么地位?是可有可无?可轻可重?还是非常重要绝对不可缺少?现在政府力量很大,市场力量不小,社会力量非常微弱。今年3月份李克强总理第一次提出来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很重要的就是要发挥社会的力量,所以社会治理创新一定要从体制的高度,从一个大方向的视野考虑,转变观念,大力发展社会治理。

第二,大力发展,大力培育。现在我们中国社会组织包括社团、基金会、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发挥这一块非常非常不够,当然有的地方做的不错。这一点也可以借鉴一下国外的经验,法国一万人当中的社会组织有一百一十多个,日本有七十多个,全世界发展中国家平均一万人当中的社会组织有十个,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里的发达国家,2012年的数据显示,一万人当中的社会组织只有3.8个,这说明什么?政府力量太强大了,社会力量太弱小了,社会的力量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而且我们的社会组织还存在行政化、官僚化的问题。

第三,要规范,要有政治性。这一点可以借鉴香港的经验,关键是看怎么规范,怎么引导。

[责任编辑:李金芳]
标签: 谢志强   国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