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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深层意蕴

核心提示: 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部分,中亚五国在发展东西方贸易、促进东西文化交流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亚国家都十分看重自己地处欧亚大陆中心这一地理优势,希望借助丝绸之路复兴本国经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主张契合了中亚国家的发展诉求,将带来“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和经济往来新的繁荣期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题为《弘扬人民友谊,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倡议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成为新一届领导人创新周边合作的最大亮点, 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丝绸之路新的历史使命

丝绸之路作为欧洲文明、东亚文明和伊斯兰的交融点,架起了东西方文化与经济交流的桥梁,承担了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边牵着亚太经济圈,西边系着发达的欧洲经济圈,却在中间的中亚地区之间形成了一个经济凹陷带,经济发展水平与两端的经济圈落差巨大,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然而此地有横跨亚欧与中国接壤的地理优势,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从中国的角度看,主导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资源、市场等要素的不足问题,有利于回避各种贸易集团可能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的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也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

1996年的“上海五国”和乌兹别克斯坦于2001年6月正式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有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六个国家,观察国有伊朗、巴基斯坦、阿富汗、蒙古、印度等五个国家。与上海合作组织相比,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主要包括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新加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土库曼斯坦这五个中亚国家,功能上有一定区别。

目前,中亚五国有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和人民对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迫切愿望,需要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资本和技术投入。但是,因为中亚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以及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比较复杂,未来法律保障、政策支持、进入方式等投资者保护或是重中之重。

契合了中国和中亚国家的发展诉求

近年来,随着上海合作组织在经济和金融合作领域所发挥作用的增强,中国与亚欧国家未来贸易与投资合作规模将不断扩大、内容将更加丰富,我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来往迅速增长。2012年我国与中亚五国贸易额就已达460亿美元。中国成为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塔吉克斯坦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同时,中国目前也是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大、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投资来源国。而哈萨克斯坦也成为中国在海外第三大投资目的国,我国对哈萨克斯坦投资额已超过200亿美元,对哈各类形式的金融信贷超过300亿美元。

习近平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能解决当前国内部分产业产能严重过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贸易,加强与中亚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为国内产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目前国内能源紧缺,尤其是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更为短缺,而中亚地区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较为丰富,双方供需关系方面的匹配度较强。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意味着给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同时也为中国企业跨国投资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为保持沿海经济牵引提供资源支撑,为增强西北地区经济活力提供助推引擎”。

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部分,中亚五国在发展东西方贸易、促进东西文化交流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亚国家都十分看重自己地处欧亚大陆中心这一地理优势,希望借助丝绸之路复兴本国经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主张契合了中亚国家的发展诉求,将带来“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和经济往来新的繁荣期。

(作者为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教授,阿布都合力力·阿布拉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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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静]
标签: 意蕴   丝绸之路经济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