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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移居者幸福来临

核心提示: “以人为核心”,抓住了城镇化的本质,不仅对“城市新移居者”是福音,对国家真正走向现代化也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溯本求源,城镇化就是随着生产力提高,农村剩余人口由传统农业部门向城镇现代非农产业部门转移的过程,同时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也随之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居住环境转型是“物”的城镇化,生活方式转型是“人”的城镇化,前者是基础载体,后者是本质核心。“以人为核心”,抓住了城镇化的本质。

新型城镇化之所以提出“以人为核心”,是因为在过去的城镇化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以物为核心”的现象。一个时期以来,由于认识欠缺与局部利益驱使,许多地方将城镇化变成修马路、盖高楼、建广场,而无视作为城镇化主体的“城市新移居者”。大楼一天天长高,马路越修越宽,广场越建越大,而社会建设却严重滞后,从而使市民,特别是“城市新移居者”失去了作为主人的地位。“城市新移居者”没有享受到市民待遇,只能在城乡区域之间进行“候鸟式迁徙”,进城务工者被戏称为“农民工”。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长期得不到市民化,使得我国城镇化出现了严重的“半城镇化”现象。如今,这种“滞后型城镇化”的弊端日益凸显,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也制约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如果说为了防止出现拉美式“超前型城镇化”才导致以上问题,那么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人均GDP已达到6000美元的今天,应该到了加快社会建设、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了。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应回归人在城镇化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和社会监督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都与政府的“越位”或“缺位”有关。如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大中小城市发展不协调,与政府主导资源配置是分不开的;粗放的城镇化模式,主要是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结果;土地财政的形成,与各地庞大政府机构的财政供养压力有关;城市的规模扩张,尤其是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也多源于政府的利益驱使。在很多城市,城市新区事实上就是新行政中心,党政机关大楼常常成为新地标,最优良的公共服务设施也主要配置在政府机关周围。这就是造成许多城市空间布局不合理的根本原因。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完善了城镇化发展机制。这一机制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尊重城镇发展规律,科学决策,尽量减少政府不当行为尤其是长官意志对城镇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让人们自主地参与城镇化进程,避免“被城镇化”;三是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城乡要素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提高城镇化的效率和效益;四是尊重劳动,利益共享,使城镇化的成果惠及全体国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以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镇化发展和建设的积极性。其中最关键的,是政府自身的权力必须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城镇化大局中,人人都是主体,都有参与决策和分享利益的权力。

自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城镇化运行模式得以创新,初步走上了“以人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为核心”还城镇化题中应有之意,纠正了城镇化就是城市扩张和村庄消失的简单认识,明确了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是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和升级,是现代化主要途径。这不仅对城镇化发展至关重要,对国家真正走向现代化也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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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潇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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