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媒体长期被定性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人民行使表达权的空间很小,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官民互不信任甚至对立,同时也导致了权力无所忌惮地横行。宪法规定的某些重要的公民权利成了虚无飘渺的奢侈品。
要落实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不可能一蹴而就。解禁太突然,必会重蹈苏共的履辙。在利益和价值观念日趋多样化的背景下,可以考虑逐步放松对媒体的管控,扩大对不同言论的包容。党和政府要真正实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应当有勇气、也完全有条件对各种不同言论和民众心声实行“宽柔以教,不报无道”之策。
对于评说理论和制度缺陷的言论,应当多一点宽容。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何而来?要从实践中来,从人民的普遍认同中来。任何理论和制度的破产都不是因为批评,而是因为不允许批评。古今中外的经验告诉我们,靠钳制言论来维持的理论和制度往往是不受老百姓欢迎的。
对于继承和发展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言论,特别是政治文明成果的言论,应当宽容。对马克思主义不能死守教条,更不能以唯一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自居。马克思主义本身是思想自由的产物,不能仅仅把它当作政治上的敲门砖。要更加重视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人权观和民主法治观的研究、宣传、扩散和普及,从而使其中的先进理念为我国的政治现代化服务。
揭露腐败乱象、批评非法维稳和侵犯公民权利的言论应当宽容。人民评议政府、监督官员,是宪法确认的权利,理当受到保护。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权利应当有基本的保障。媒体监督、揭露滥用公权现象的行为应受到鼓励。
研究、讨论、评说官方意识形态的言论,应当宽容。官方主流意识形态与民间意识形态背离正在深刻影响现行制度。如何构建一种全社会认同的主导价值,是中国必须严肃应对的现实挑战。“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官方言行须一致,才具有公信力。
解放思想的言论,应当宽容。“思想解放”本是禁锢思想的必然发展阶段或插曲,只有提倡和坚持思想自由,才不必不时需要思想解放。但切不可将“思想解放”固化为“用我的思想取代你的思想”。
“讲真话”即使讲错了,也应当宽容。讲真话真的很难,人民日报曾呼吁努力说真话、写实情。而“美言不信,信言不美”,真话会令人不舒服,但可以防止欺骗和犯重大错误,可以取信于民。
民间组织对社会事务发言,应当包容。葛兰西文化领导权的理论、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理论,所涉之关键乃政治统治的思想文化和社会基础。如果不能逐步形成正式的官方组织与非正式的民间组织的大致平衡和良性互动,任何一种政治统治都是不可能持久的。
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遏制腐败最好的办法是管住权力,管住权力最好的办法是开放舆论。管住了媒体,便管不住权力。管不住权力,腐败就会继续猖獗,权利便会不断遭到践踏,亡党亡国的危险便不能解除。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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