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市场在提供教育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趋势,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可以通过竞争机制提高提供效率、增加教育供给、改善教育公平、完善运行机制和实现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多样化的、优质的教育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居民的选择权,满足人们对教育公共服务的需要。但在我国,市场在教育公共服务提供中还存在市场竞争力不足,不平等的制度安排等不利因素,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在教育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必须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市场在我国教育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
从教育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来划分,可以把教育公共服务提供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提供,另一类是市场提供。从我国教育公共服务提供制度的变迁看,我国已形成了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较好地发挥了市场在教育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增加了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投资主体的作用,有效增加教育服务供给。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多元化主体的产生,产生了更多的教育公共服务投资主体,形成了以政府提供为主体的多元化提供模式,提供了丰富的教育公共服务,较好地满足了人们对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有普通高校2358所,其中本科院校1112所,在本科院校中,独立院校323所,民办本科院校371所,仅民办高校在校生达4766845人;有民办高中5622所,在校生达5370649人,有民办初中阶段学校4259所,在校生达4421129人,民办普通小学551所,在校生达5376255人,民办幼儿园102289所,在校生达13994694人。
提高了提供效率。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将市场的竞争机制和选择机制引入教育领域,改变政府垄断教育的局面,实现市场主体提供教育服务的多样化,全面提高了效率。一是提高了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是由学校来实现的,各级各类学校是由多个、有差别的个体组成,每个学校除社会效益外,还有一定的学校效益。作为教育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有自由选择权,也有自己的利益,学校必然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为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扩大市场占有率,必然产生政府投资和市场投资主体之间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促进双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更多优质低价的教育公共服务。二是促进市场提供主体之间的竞争,促进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教育公共服务,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三是促进学生之间的竞争。在政府单一提供模式的前提下,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没有选择权,缺乏动力和压力,导致学习效率不高,而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为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增加了学生学习的动力和压力,进一步提高了教育公共服务的效率。
实现消费者选择权。选择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教育规划纲要赋予消费者的权力,纲要明确规定了在义务教育中要“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①,在高中阶段教育中提出“促进办学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②,在高等教育中要“优化结构,办出特色”③。消费者的教育选择权是指教育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其购买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是消费者获得所需要教育服务的基本保证。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的对象千差万别,学校也是众多且有差别的。作为教育需求对象的消费者,在接受教育服务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优质的、价位合理的教育,才能做到因材施教,真正实现教育效率的最大化。
选择的前提是在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有多元化的主体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一旦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就必然提供有差别的多样化的教育公共服务,消费者就会选择优质的、价位合理的教育服务,从而形成竞争机制,政府和市场提供主体教育服务会千方百计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在服务领域,我们建议尽可能地使用竞争性的选择制度,因为没有结果的选择不会产生强大的‘杠杆杆作用’。”④没有受教育者的选择权就没有所谓的市场提供机制,就不可能提高教育公共服务的效率。而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必然促进教育公共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促进提供者之间提供多样化的优质低价的教育公共服务,实现教育消费者的教育选择权。
改善教育公平。促进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⑤,教育机会公平的前提是具有比较丰富的教育公共服务,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首先保障了更多公民有受教育的机会,如果没有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有公民必然失去教育机会,特别是失去高等教育的机会,其次是市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必然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公共服务和优质的教育公共服务,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选择机会,从而改善教育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提供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中学、民办职业教育、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的机会,较好地改善了教育公平。
